自治区决定2012年第一季度采取“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方式,面向社会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等部分县农村警务室专项招录5000名警务工作人员。
此次招录对象为新疆户籍或生源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大专院校毕业生;新疆全日制普通院校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内地生源毕业生;在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驻疆各部队(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高中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新疆户籍并在疆连续从事保安工作(保安员),以及担任公安机关协警(辅警)两年以上,高中以上学历人员。
录用人员由县(市)级公安机关管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定向农村警务室岗位,须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具体招考事宜,考生可在近期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新疆昆仑网站(http://www.xjkunlun.cn)查看相关事宜。(自治区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