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下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主持会议并强调,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大工作委员会要切实提升“三种能力”,践行“新疆效率”,做好人大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天山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鲁木齐县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审查批准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湿地保护条例》、《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艾力更·依明巴海说,本次常委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5月17日在人大常委会机关听取汇报时的讲话。全区各级人大要组织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讲话精神,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学习贯彻工作抓紧抓好,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艾力更·依明巴海强调,面对新时期、新阶段、新形势,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光荣的使命,要敢于担当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历史重任。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地区人大工委要弘扬“新疆精神”,践行“新疆效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做好人大工作。要切实提升“三种能力”:一是要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要围绕自治区中心工作、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来依法履职。使人大工作与党的工作始终做到同心同力同调同向,始终做到部署同步、工作合拍。二是要提升法制保障的能力。人大要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健全各项法规,不断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疆。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使地方立法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加符合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要求,更加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要提升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充分发挥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独特优势,继续把推动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视察等手段,在推动政策落实、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好国家的政策、对接好中央已经明确的政策方面,在推动项目落地、推动“两个可持续”、推动“新疆效率”等方面,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阿勒布斯拜·拉合木、杜秦瑞、栗智、买买提明·牙生、乔吉甫、马明成,秘书长尼相·依不拉音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肉孜·司马义,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哈斯木·马木提,部分在乌鲁木齐的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各州、市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有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