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命名2022年第一批阿克陶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公示
| 来源 | 阿克陶县委统战部 | 发布时间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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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按照《阿克陶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经申报单位申请、推荐单位审核,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查验收,拟命名布伦口乡、阿克达拉牧场管理服务中心等2个单位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阿克陶县教育局等102个单位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为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命名的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7月7日至11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5722200 电子邮箱:aktxmcb@163.com
附件:
拟命名2022年第一批阿克陶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公示)
阿克陶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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