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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阿克陶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0-11-01 18:59 阅读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在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履行职责,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读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按照法律规定需要本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四)按照法律规定对本县公安机关侦查的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下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里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对本县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和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按照管辖范围,对本县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本县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一审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对本县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本县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和县看守所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负责对监管改造场所工作人员中的贪污贿赂、“侵权”、读职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被监管改造人员重新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受理被监管改造人员及其亲属的控告、申诉。

(七)依法对本县人民法院的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八)对本县人民法院己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或裁定,提请抗诉。

(九)依法受理公民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十)向上级检察机关负责本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以及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项工作,依法建院从严治检。

(十一)规划、管理本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和保密、文秘等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新疆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实有人数71人,其中:在职人员4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2人,聘用制书记员7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新疆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新疆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1147.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77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我单位按照自治区检察院统一部署招聘了7名聘用制(编制外)书记员,财政保障人员数量增加而导致本年收入增加;二是人员工资调资增长。本年支出1108.3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86万元,降低2.75%,主要原因是:一是上级拨付的司法体制改革绩效奖励经费较上年度减少;二是本年度访惠聚工作队经费未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1147.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8.48万元,占96.6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8.59万元,占3.3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110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2.37万元,占90.44%;项目支出105.98万元,占9.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08.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59万元,增长5.58%。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我单位按照自治区检察院统一部署招聘了7名聘用制(编制外)书记员,财政保障人员增加而导致本年收入增加;二是人员工资调资增长。财政拨款支出1073.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05万元,增长0.57%,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我单位按照自治区检察院统一部署招聘了7名聘用制(编制外)书记员,财政保障人员增加而导致本年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工资调资增长。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838.39万元,决算数1108.4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2.33%,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我单位按照自治区检察院统一部署招聘了7名聘用制(编制外)书记员,财政保障人员增加而导致本年收入增加;二是人员工资调资增长;三是本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其他收入未列入年初预算收入。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838.39万元,决算数1073.8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8.08%,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我单位按照自治区检察院统一部署招聘了7名聘用制(编制外)书记员,财政保障人员增加而导致本年收入增加;二是人员工资调资增长;三是本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其他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3.85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40401行政运行917.41万元;

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75.48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96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8.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0.8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66.62万元、津贴补贴398.53万元、绩效工资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0.9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7.8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1.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4万元、住房公积金106.2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66万元、退休费15.43万元、抚恤金28.32万元、生活补助0.44万元。

公用经费107.53万元,包括:办公费18.53万元、印刷费3.33万元、咨询费2.20万元、手续费0.19万元、水费0.7万元、电费3.07万元、邮电费2.53万元、取暖费0.25万元、物业管理费0.4万元、差旅费11.59万元、维修(护)费3.76万元、培训费2.7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专用材料费1.05万元、被装购置费1.51万元、专用燃料费22.21万元、劳务费0.08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6.1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2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25万元,比上年增加2.9万元,增长828.57%,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数量增加,车辆老化严重,维修成本提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占92.31%,比上年增加2.65万元,增长757.14%,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严重,维修次数增多导致维修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占7.69%,比上年增加0.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江西省检察院援疆活动接待次数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车辆维修。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接待费。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3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3.5万元,决算数3.2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7.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按照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减少了开销。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购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3万元,决算数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数已进行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5万元,决算数0.2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52万元,比上年增加92.52万元,增长61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列入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范围,导致了本年度的机关运行经费大幅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123.6(平方米),价值8.01万元。车辆7辆,价值117.13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我单位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48.76万元。

第一个项目为2018年结余访惠聚工作队经费,涉及金额5.56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对农民开展扶贫活动和技能培训,使农民掌握了解扶贫政策,增强感恩意识;二是表彰在脱贫攻坚过程中表现优秀的农民,增加农民的积极性。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农民的脱贫技能还不能满足脱贫需求。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加大培训力度,使农民掌握技能,发家致富。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2018年结余访惠聚工作队经费

主管部门

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5.56

5.56

5.56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0

0

0

上年结转资金

5.56

5.56

5.56

10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该项目资金用于阿克陶县玉麦乡阿勒吞其村,补充该村公用经费、访贫问苦等活动支出5.56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推进访惠聚工作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该项目资金用于阿克陶县玉麦乡阿勒吞其村,补充该村公用经费、访贫问苦等活动支出5.56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推进访惠聚工作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实际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指标值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扶贫活动(次)

≥3

3

20

20

开展扶贫培训(次)

≥2

2

20

20

质量指标

活动实施达标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及时率(%)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专项经费(万元)

5.56

5.56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推进脱贫攻坚

有效推进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100%

100%

20

20

总分

100

100

第二个项目是援疆资金项目,涉及金额43.2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保障单位正常办公、办案、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单位干警正常开展各项检察业务;二是建设一个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办公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单位财务内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不断规范和完善单位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和管理;二是利用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机会安排单位财务人员去参加培训,同时要求财务人员积极学习财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能力。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援疆经费

主管部门

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0

51

43.2

10

84.7%

8.47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0

0

0

0%

上年结转资金

0

20

12.2

61%

其他资金

0

31

31

1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该项目资金用于补充我单位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单位食堂支出和其他支出,2018年结余援疆资金20万元,2019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拨付援疆资金31万元。通过该项目实施有助于保障我单位全体干警开展各项检察业务,提升司法办案质量。

该项目资金用于补充我单位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单位食堂支出和其他支出,2018年结余援疆资金20万元,2019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拨付援疆资金31万元。通过该项目实施有助于保障我单位全体干警开展各项检察业务,提升司法办案质量。目前已使用2018年援疆资金12.2万元,2019年援疆资金31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实际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指标值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依法依规提起公诉数案件数(件)

>337件

337

15

15

依法依规批准逮捕案件数(件)

>175件

175

15

15

质量指标

案件审结率(%)

100%

100%

10

10

批准逮捕准确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及时率(%)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援疆经费(万元)

51

43.2

10

8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公平和正义

有效推进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工作人员满意度(%)

100%

100%

10

10

受益群众满意度(%)

100%

100%

10

10

总分

100

98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新疆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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