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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期限的通告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2-02225 主题分类 税务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期限的通告
主  题  词 社会 保险费 缴纳 期限 成文日期 2022-11-14
文        号 〔〕号 发布日期 2022-11-14
发文单位 新疆税务 发布机构 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

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申报纳税缴费等事宜,全区范围内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0221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1129,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兵团连队职工缴纳202211社会保险费的期限延长至1130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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