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克陶县皮拉勒乡土地平整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4-00302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土地平整建设 | 成文日期 | 2024-02-05 13:53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2-06 13:50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阿克陶县皮拉勒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阿克陶县皮拉勒乡土地平整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本单位编制的实施方案文本以及审查意见已收悉。经我委研究后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阿克陶县皮拉勒乡土地平整建设项目所有建设内容。
二、项目代码:2402-653022-20-01-503512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土地平整30.5亩,修建农田灌溉水渠300米,修建田间机耕道路200米。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工程投资9.8万元,资金来源为:村集体自筹资金。
五、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年限:阿克陶县皮拉勒乡依也勒干村和英阿尔帕村,建设期限为2024年2月。
六、项目法人:阿克陶县皮拉勒乡人民政府
七、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八、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项目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加强项目组织、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尽快落实项目,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对项目资金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严禁截留、转移、侵占、挪用和超投资建设。认真落实项目公示制、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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