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克陶县迎宾大道大型停车场及城区公共停车场暂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 索 引 号 | AKT004-2021-000060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阿克陶县 大型 停车场 公共 收费标准 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4-28 00:00 |
| 文 号 | 陶发改字〔2021〕214号 | 发布日期 | 2021-04-29 19:04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阿克陶县坤元城市建设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克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根据《阿克陶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八十一次常务会议纪要》(陶政阅[2021]22号)文件,现将阿克陶县迎宾大道大型停车场及城区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暂定停车场收费标准
1.阿克陶县迎宾大道大型停车场实行按天收费。全天收费标准为15元/天·车,全天实行3小时内免费停车的优惠政策,超过3小时按一天收费。
2.城区公共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机动车辆停放收费标准为2元/车.小时,实行首次半小时免费停车的优惠政策,车辆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不得收取车辆停放费,超过30分钟按一小时收费。
3.城区公共停车场实行昼夜24小时最高限额管理。全天最高不得超过23元/24小时。即白天(北京时间10点-22点)最高不得超过15元/12小时;晚间(北京时间22点-10点)最高不得超过8元/12小时。
二、执行时间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三、相关事宜
1.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在所有停车场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2.暂定价格执行期间,停车场管理企业应及时上报完整财务年度所需成本监审的相关资料,为制定正式价格提供基础依据。
3.鼓励经营企业实行月卡、年卡制,收费标准明码标价公示。
阿克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阿克陶县发改委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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