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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陶县胡杨庄园景区门票成本调查报告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3-02327 主题分类
名        称 阿克陶县胡杨庄园景区门票成本调查报告
主  题  词 门票 成本 调查 成文日期 2023-10-16 12:32
文        号 〔〕号 发布日期 2023-10-16 19:28
发文单位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我们遵循公平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于2023年10月依法对阿克陶县胡杨庄园景区门票成本情况进行了调查。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本调查项目

胡杨庄园景区门票成本测算。

二、被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阿克陶县胡杨庄园景区位于位于阿克陶县皮拉勒乡依也勒干村,距离阿克陶县城直线距离13公里。胡杨庄园占地面积700000平方米。2022年12月29日被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评定为3A级景区和四星级农家乐。

阿克陶县胡杨庄园隶属于阿克陶县帕米尔之星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现有38名员工(含管理人员1名、保安7名、护林员10名、园林7名、电工1名),实际与胡杨庄园景区相关人员26名

三、成本调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

(三)《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4号令);

(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新政发〔2023〕34

(五)《自治区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1〕19号)

四、成本调查程序

1、准备阶段

根据本次工作的要求,我们制定了工作计划,首先学习了国家及自治区发改委有关价格成本管理及审核测算的相关文件与规定,企业认真填写关于测算和审核的各项资料,并提交本次工作需要的资料清单,收集有关成本方面的资料。

2、实施阶段

实地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即阿克陶县胡杨庄园人员情况、经营范围、业务构成等基本情况。我们以询问、查阅资料,掌握胡杨庄园的运行、人员分配情况,搜集与成本费用相关基础资料。

3、审核阶段

经收集相关基础数据、资料及实地调研后,我们进行了翻阅、审核、调整、计算等工作,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发改委有关价格成本管理的相关文件与规定,对企业提供的有关成本资料进行逐一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成本项目进行了调整,最终形成本次成本审核工作的基础调查。

五、成本核增、核减情况及理由说明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收入支出情况调查核实。按照有关标准核增和核减应计入和不应计入定价成本费用,出具成本测算结果。

(一)成本核减项

根据《自治区景区门票定价成本监审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们累计核减了不合理成本费用33.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核减人员工资26.88万元;办公费4.8万元;水电费0.6万元;冬炭费0.88万元。

(二)成本核增项

根据《自治区景区门票定价成本监审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们累计核增了合理成本费用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核增胡杨庄园租金19万元。

、成本测算结论

1、人员薪酬:人均工资按1600元/月计算,26人*0.16万元/月*12=49.92万元。

2、办公费:购买设施设备、各岗位员工工作服等费用12万元,按人员比例分摊12万元*0.6=7.2万元。

3、水电费:农家乐与景区对半分摊0.1万元/月*12月=1.2万元/年*0.5=0.6万元。

4、冬炭费:景区在乡下,年供暖期近6个月,每月按供暖0.2万元计算,0.2万元/月*6月=1.2万元/年,由于冬炭费主要用于接待厅及小木屋,员工宿舍中只有保安及6名男园林员工,按人员比例分摊,1.2万元/年*0.26=0.312万元。

5、门票印制费:3万元/年。

6、租金:38万元/年,农家乐与景区对半分摊,38*0.5=19万元。

7、广告宣传费:2万元/年。

8、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停车场、栈道、人工湖、环卫等硬件设备维修10万元/年。

以上成本核算共计:92.032万/年。

审核结论:胡杨庄园景区门票按客流量5万人/年计算,运行成本18元/人


                                                阿克陶县发改委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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