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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陶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3-02492 主题分类
名        称 阿克陶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主  题  词 征求意见 成文日期 2023-11-07 13:43
文        号 〔〕号 发布日期 2023-11-08 13:37
发文单位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出租车经营企业要求,我委会同交通局开展了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出租汽车)运价调整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召开了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相关单位的专家论证会,调查听取了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群体、相关部门对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聘请喀什金智通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成本监审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

一、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工作动因

一是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需要。2016年7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明确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意见指出各地要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二是规范行业运营我县城市出租车运价2012年制定,2元/趟人(次),即有位就可载人,随着城市发展扩大,出租车行业运营过程中行业乱象较多,乱收费、拼客、拒载等投诉不断,不仅给乘客带来不好的体验,还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与2016年交通运输部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相抵触。近年来,周边城市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规范出租汽车行业运营管理,我县出租汽车还在拼客运营。为尽快解决出租车运营乱象,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承受能力和驾驶员收入水平等因素,科学制定并及时调整出租车运营价格,有利于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正常运营和良性发展。

三是运价结构与城市交通现状不适应。近年来,我县机动车数量增加较快,高峰时段打车难的问题比较突出。应通过价格杠杆进一步细化调节市场供求关系。

二、我县出租汽车行业基本情况及现行运价

阿克陶县出租车运营由阿克陶县安达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阿克陶县白山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企业承担,2家出租汽车公司,共有出租车251辆,其中:阿克陶县安达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201辆、阿克陶县白山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50辆阿克陶县安达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全部为油气两用双燃料出租车、阿克陶县白山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为电动出租车,从业人员251名。安达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形式为挂靠,个人购车公司化经营,出租车经营者基本为车主,车主向公司上交管理费,各公司除为运营提供必要服务外,不参与具体经营。阿克陶县白山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模式为公司购买车辆租赁给驾驶员,不参与经营

我县现行出租车运营标准于2012年制定,执行2元/趟人(次)。

三、运价调整工作目标

深化出租汽车运价改革,通过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适当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收入水平,缓解经营压力,维护行业稳定,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优化阿克陶县营商环境,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运价调整工作原则

本次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工作坚持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

一是坚持巡游出租车与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的原则。巡游出租的服务性质属于定制化专属用车服务,不属于日常出行通勤工具,另外出租车行业亦是城市旅游形象的第一窗口;城市公共交通(公交车)属于大众出行公共用车服务,是目前所有城市疏解公共交通拥堵,降低群众日常出行成本的必然选择,随着阿克陶县城市(含城乡结合部)范围日渐扩大,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乘坐巡游出租车人员有所增加。

二是坚持出租汽车运价与城市经济和消费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综合考虑本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支出能力、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和驾驶员收入情况、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客观科学开展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工作。

三是坚持广泛调研、取长补短的原则。在运价调整工作中,要充分参考、对比周边市运价水平。通过价格调整,使我县出租汽车运价水平达到周边城市等水平。

五、成本监审情况

通过对出租车行业进行成本监审,核定阿克陶县城市巡游出租汽车单车年均行驶里程为8万公里,年平均运营成本为12.8万元,单位里程行驶平均成本为1.59元/车·公里。

六、具体运价调整方案及情况分析

(一)运价调整方案

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部分构成。直接成本包括车辆折旧费、行车燃料费、车辆保险费、修理费、轮胎消耗费、车辆规费和其他直接费用。间接成本包括管理和其他费用,经对阿克陶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进行成本测算,巡游出租汽车服务单位成本为1.59元/·公里综合我县出租汽车行业成本监审情况并比较周边其他市运价水平,初步拟定运价调整方案:

方案一:

1.巡游出租车日间行驶起步价为5元/3公里,里程运价1.2元/公里,超出3公里后每公里加收1.2元,低速等待3分钟内免费,超出3分钟后每分钟加收0.5元。

2.巡游出租车夜间行驶(23:00-8:00)起步价为5元/3公里,里程运价1.5元/公里,超出3公里后每公里加收1.5元,低速等待3分钟内免费,超出3分钟后每分钟加收0.5元。

3.回空补贴费:行驶里程超过10公里后,每公里运价加收50%空驶费。

方案二:

1.巡游出租车日间行驶起步价为5元/3公里,里程运价1.2元/公里,超出3公里后每公里加收1.2元,低速等待3分钟内免费,超出3分钟后每分钟加收0.5元。

2.巡游出租车夜间行驶(23:00-8:00)起步价为6元/3公里,里程运价1.2元/公里,超出3公里后每公里加收1.2元,低速等待3分钟内免费,超出3分钟后每分钟加收0.5元。

3.回空补贴费:行驶里程超过10公里后,每公里运价加收50%空驶费。

乘客按计价器显示付费,不打计价器可拒绝付费。载客期间不允许搭载其他乘客拼车服务。

(二)运价调整后情况分析

1.与周边其他城市运价比较

按上述方案调整完成后,对比周边6个城市,我县出租汽车运价仍然处于水平。

县市

起租价

超起租里程运价

低速等候费

喀什市

8.00元/3公里(含3公里)

3公里以上部分运营价执行1.50元/公里;夜间北京时间24:00至8:00,3公里以上部分运价执行1.8元/公里。

等候3分钟按1公里运价计费。空驶补贴费:单程超过6公里后,每公里加收50%空驶费。

疏勒县

6元/3公里

3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1.2元;夜间北京时间24:00至8:00,3公里以上部分运价执行1.8元/公里。

单程超出6公里后加收50%的空驶费

疏附县

6元/3公里

3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1.4元;夜间北京时间24:00至8:00,3公里以上部分运价执行1.7元/公里。

等候3分钟按1公里运价计费。

英吉沙县

起步价5元/3公里(含3公里)

3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1.5元

阿图什市

起步价5元/3公里(含3公里)

3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1.2元

等候3分钟按1公里运价计费。起步公里不足3公里,按3公里计算,超起步公里,按100米跳表计算。

乌恰县

起步价5元/3公里(含3公里)

3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1.2元

等候3分钟按1公里运价计费,单程超过6公里后,每公里加收50%空驶费,超起步公里,按100米跳表计算。

在起价费方面,由2元/趟人(次)调整到5/3公里后,在6县市中列于等水平。在里程运价方面,3公里后每公里加收运价1.2元后,在6县市中列于等水平。

七、调价范围、时间及要求

此次出租汽车调价范围为阿克陶县辖区巡游出租汽车。

调价时间建议从正式发文之日起30天后开始执行。

出租车运营价格及服务质量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城市形象和旅游服务的重要窗口,出租车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在本次政府调整价格前,建议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交通局: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出租车企业及司机做好监管。切实提升出租车车内卫生水平、杜绝随意拼客行为、优化司机服务态度。引导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应严格执行规定的运价政策和明码标价制度,在车辆的规定位置张贴巡游出租车运价标签,自觉接受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2.市监局:按照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在调价前做好计价器的调整、校验、抽验工作,并督促出租车企业在车体内外张贴收费标准和举报电话,进一步做好化解乘客投诉矛盾举报工作,以及调价前后的违法行为的查处。

3.住建局:按照市政道路标牌设置规范,尽快在市政道路安装出租车停靠站牌。

4.交警大队: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超速行驶、违章超车、违章掉头、违章停靠等违法行为。

5.税务局:及时做好对出租车经营单位相关发票的发放等事宜的准备工作。

6.融媒体中心:在政府调整价格公布前,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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