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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阿克陶县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AKT004-2021-000085 主题分类
名        称 2021年阿克陶县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
主  题  词 2021 阿克陶县 电工 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21-03-02 00:00
文        号 陶发改字〔2021〕169号 发布日期 2021-03-10 13:25
发文单位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疆四地州煤改电工程(一期)实施方案(2019-2021)>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20号)和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做好2021年南疆四地州煤改电居民供暖设施改造工程的通知》(新建科函〔202044号),为保障2021年阿克陶县煤改电工作顺利实施,确保如期完成煤改电建设任务,改善农村居民供暖条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市场化、保基本、经济性的原则,因地制宜推进煤改电工作,降低农村居民采暖成本,改善采暖条件,增加农村居民获得感,让广大农牧民更多享受电气化新疆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化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利用电供暖清洁、方便、安全、电价相对低廉的优势,引导和鼓励居民选择电供暖方式。

(二)坚持保基本的原则。每户居民按照50平方米供暖面积的标准考虑,对部分困难家庭给予一定支持,保障最基本的供暖需求。

(三)坚持经济性的原则。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力安排改造规模,不增加扶贫工作压力,优先解决电网建设条件较好区域,然后按照电网工程建设实际情况逐步推进。

三、煤改电范围

根据《南疆四地州煤改电工程(一期)实施方案(2019—2021年)》及我县煤改电确村确户核实情况,2021年阿克陶县计划实施煤改电工程涉及3个乡(镇、场)35个村,改造户数14020户。其中:皮拉勒乡14个村,改造户数5295户;巴仁乡14个村,改造户数8510户;阿克陶镇7个村,改造户数215户(详见附表)。本工程所称居民,指在具备实施煤改电条件的农村实际居住的户籍人员,对于已建成的富民安居房必须在其富民安居房实施煤改电工程。

四、煤改电工程建设内容及电网投资计划

(一)居民供暖设备改造工程

农户原则按照每户50平方米、4千瓦标准配置供暖设备,不得超过标准。供暖设备选择要因地制宜,可选择碳晶电热板、蓄热式、对流式散热器(金属发热体)电采暖等不同采暖设备,不搞一刀切。同步对农户入户线及户内线路进行改造。平均每户费用控制在3600元以内(含电采暖设备和入户线路改造),中央财政补贴占37.5%、自治区财政补贴占37.5%、居民自付占25%。各乡(镇、场)不得擅自提高建设标准,不得增加财政负担,不得增加农牧民群众负担。建档立卡贫困户资金可通过申请扶贫入户项目予以适当补贴。

五、主要任务

(一)工程准备阶段

1.完善煤改电工程(一期)确村确户工作。按照《南疆四地州煤改电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进一步梳理阿克陶县改造规模、户数,确定的煤改电工程改造户必须明确户主及身份信息。各乡(镇、场)加快建立乡、村、户为单位煤改电确村确户台账,台账经乡、村共同研究确认,并将确村确户名单各村盖章确认、支部书记签字后,报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住建局、国网阿克陶县供电公司备案。

责任单位:阿克陶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国网阿克陶县供电公司、皮拉勒乡、巴仁乡、阿克陶镇。

完成时限:2021年1月31日前

2.印发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按照煤改电工程确村确户情况,制定印发本县2021年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实施范围、任务分工、时间节点、督促检查、考核验收等内容。健全完善煤改电工程专项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全力推进煤改电工作。实施方案由县人民政府审定印发,同时报送自治州煤改电工程专项工作协调小组备案。

责任单位:阿克陶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阿克陶县住建局、国网阿克陶县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3月1日前

3.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议。组织召开2021年煤改电工程建设推进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为煤改电工作稳步实施夯实基础。

责任单位:阿克陶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阿克陶县住建局、国网阿克陶县供电公司、皮拉勒乡、巴仁乡、阿克陶镇。

完成时限:2021年3月中旬前

4.批复煤改电入户工程实施方案。依据《南疆四地州煤改电工程(一期)居民供暖设施改造工程实施和安装使用指导手册》、《南疆四地州煤改电居民供暖设施改造工程参考图集》、《南疆煤改电居民供暖设施改造工程(电气)验收指南》(以上标准以最新修订版为准)等要求编制县级煤改电入户工程实施方案。原则上电供暖设备应安装于农户日常起居的区域(例如卧室),提高电供暖设备的使用效果。阿克陶县住建局组织相关部门审核批复,为煤改电入户工程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责任单位:阿克陶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皮拉勒乡、巴仁乡、阿克陶镇。

完成时限:2021年3月中旬前

5.组织开展宣传煤改电工作。大力宣传自治区已出台的相关利好政策,让纳入煤改电范围内的群众周知,提前做好群众工作。利用村民大会、周一升国旗、干部包村入户等时机,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宣传煤改电优势,引导群众算好经济账、环保账、成本账,引导群众主动接受电供暖生活方式,提高煤改电设备的使用率,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煤改电设备产品使用方法宣传,加大用户安全操作知识宣传,提高用户安全防范意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阿克陶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阿克陶县住建局、国网阿克陶县供电供公司、皮拉勒乡、巴仁乡、阿克陶镇。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建立一户一档信息。开展改造户信息档案建立工作,按照“地有卷、县有册、乡有账、村有表、户有档”的要求,建立五级煤改电工程明细台账,为后期工程实施及验收评估提供依据。

责任单位:阿克陶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拉勒乡、巴仁乡、阿克陶镇。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0日前

7.制定居民资金落实方案。按照保基本需求和自愿的原则,加强对居民煤改电资金政策宣传,明确国家、自治区、居民承担资金情况。研究制定资金落实方案,明确资金收缴责任部门和收缴方式。对居民承担部分,统一与居民签订自愿出资承诺书,提出资金交付日期,确保居民自筹部分能及时到位。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自筹资金纳入年度扶贫入户项目计划予以解决。县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做好审计监督工作。

责任单位:阿克陶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阿克陶县扶贫办、审计局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0日

8.开展煤改电工程统一招标工作。阿克陶县住建局负责对电采暖设备、施工改造运行维护进行统一招标。要审核把关招标文件,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并签订责任承诺书。在招标和采购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企业应取得的质量体系认证、电供暖设备应依法取得的质量认证、中标企业必须履行的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质量主体责任和义务等作为必要条件。招标采购要综合考虑设备质量、供货能力、价格水平、企业信用、质保维护、施工能力等情况。不得提高标准,要充分考虑电网承受能力每户不得超过4千瓦配置供暖设备,4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标及签订合同

责任单位阿克陶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阿克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4月30日前

9.加快推进煤改电工程配套电网建设。供电公司要根据煤改电工程实施区域及进度安排,研究制定电网建设项目里程碑计划,提前办理项目开工建设手续。各部门要加大电网建设支持和服务力度,农业、林业、用地、交通等部门在输变电工程的土地征用、廊道开通、树木砍伐、青苗赔偿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协调。对县级层面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解决,对需要地州及以上层面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切实为电网工程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确保不发生阻碍电网工程建设事件。电网建设单位要加强与住建部门沟通协调,明确户外电表箱安装位置,共同在农户外墙事先标记安装位置统一标识,确保安装工作衔接顺畅。

责任单位:国网阿克陶县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阿克陶县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二)工程实施阶段

10.建立工作调度机制。住建局要建立调度工作组,全面掌握工程建设进度,及时发现工程存在的困难,快速研究解决问题,保障煤改电入户工程顺利推进。县住建局每月1日前向县煤改电工程专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县发改委)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

责任单位:阿克陶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皮拉勒乡、巴仁乡、阿克陶镇、各中标企业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11.明确责任划分。室外电表箱以内至居民家终端的工程部分、进场原材料和设备的抽检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原料及电供暖设备质量的技术检验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电网至室外电表箱的工程部分由电网公司负责。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阿克陶县住建局、国网阿克陶县供电公司

皮拉勒乡、巴仁乡、阿克陶镇。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12.加强电采暖设备建设安装和验收。要切实加强电采暖设备质量管理,严把原材料和设备质量,对进场原材料和设备,包括配电箱、电线、电缆、接线盒、接地扁铁、断路器、电供暖设备等进行严格检验。电采暖设备安装前要组织住建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专家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验收,明确验收结论。验收合格后,移交电采暖设备建设安装企业按照入户改造施工示意图,依据“一户一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原则上,入户线路要适当提高标准,增加导线截面,预留后续的电气化生活用电需求空间。住建局要提前与供电部门沟通电表箱安装位置,共同做好安装位置标记。

责任单位:阿克陶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阿克陶县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5月30日前

13.开展煤改电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依据《农村居住建筑煤改电工程技术指南》等文件要求对电采暖建设安装、入户线及户内线路改造工作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工程质量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责任单位:阿克陶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阿克陶县供电公司、发改委、皮拉勒乡、巴仁乡、阿克陶镇。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14.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进一步规范煤改电工程建设,在煤改电取得成效的乡(镇)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总结成功经验,推广先进做法。

责任单位:阿克陶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国网阿克陶县供电公司、县发改委皮拉勒乡、巴仁乡、阿克陶镇。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15.做好煤改电配网改造工作。国网阿克陶县供电公司要按照确定的煤改电范围和进度安排,提前建设完成配套电网项目。确保在煤改电范围内基本消除低电压、裸导线、变压器过载、线路老化等问题,减少停电频率和次数,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电压合格率,以支撑煤改电工程的实施。同时,同步考虑电炊具等其他用电负荷增长,适当预留供电能力。

责任单位:国网阿克陶县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完成时限:2021年8月30日前

(三)工程后续阶段

16.及时处理电力供应突发事件。县人民政府组织发改委、供电等部门要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故障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建立预警响应机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供暖、供电。县供电部门编制电采暖供电保障应急预案,对于因变压器和线路过载、输变电设备故障、电费收缴等原因导致供电中断的,要加大投入、抓紧抢修、统筹协调,无条件保障取暖期供暖用电。

责任单位:阿克陶县发改委、国网阿克陶县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皮拉勒乡、巴仁乡、阿克陶镇。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17.做好电采暖设备维护工作。住建部门要加快制定电采暖设备维护方案,明确电采暖设备企业维护工作主体责任,明确质保期限和质保措施,分区域设立运行维护机构,原则上中标企业至少要为每村培养至少3名以上煤改电售后服务技术骨干。督促电采暖设备中标企业建立定期巡检、日常维护制度、故障报修制度、备品备件制度,做好设备维修和更换服务,切实保障煤改电工程长期有效运行。

责任单位:阿克陶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电采暖中标企业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18.开展电采暖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县住建、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企业应主动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对因设备质量、操作不当等问题引起供暖设施无法有效运行、不能满足用户取暖温度需求的,应及时响应,快速维修,必要时要及时更换供暖热源,确保群众安全取暖。

责任单位:阿克陶县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国网阿克陶县供电公司、各中标企业、皮拉勒乡、巴仁乡、阿克陶镇

完成时限:细化时间节点并持续开展

19.保障煤炭应急供应。要做好煤炭储备工作,煤改电区域内要保障适度存煤,确保煤炭应急供应需求。严禁拆除居民煤炉等传统采暖设施,要结合农村实际使用好燃煤炉等传统采暖设施,同新安装的电采暖设备协同使用,提高热能利用率。

责任单位:阿克陶县商信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1年9月30日前

20.开展电采暖质量回头看工作。对电采暖设备不达标的企业和设备,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后续工程中不再采购,全力保障电采暖设备质量。组织相关单位对2019年、2020年、2021年煤改电工程运行效果进行评价,重点对居民满意度、工程采暖效率、运行费用支出等进行定性评价分析,定期对存在的工程质量、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回头看”。

责任单位:阿克陶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阿克陶县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前

21.开展验收和经验总结。对全县煤改电工程进行验收,可根据需要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并公开公示验收结果。并认真总结历年煤改电试点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汲取工作教训,进一步完善煤改电实施工作方案。

责任单位:阿克陶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商信局、县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阿克陶县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考核

(一)落实责任主体

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进南疆煤改电工程的重要意义,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抓紧研究推进,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在2021年全面高效实施。

县煤改电工程专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全县煤改电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召开工程建设调度会;县发改委负责督促指导煤改电配套电网项目审批,按年度逐年落实煤改电配套电网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县财政局负责与自治州财政局沟通,按年度逐年落实居民电采暖设备及入户线路改造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资金管理使用方案,确保专款专用。制定资金落实方案,加强资金监管,联合审计、发改、住建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县住建局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实施居民供暖设施改造工程建设,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煤改电改造工程,总体把握居民供暖设备改造和入户线路改造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确保工程实施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大力推广实施南疆四地州煤改电技术指南,做好煤改电入户工程招标工作,牵头组织开展电采暖设备验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设备质量。加大煤改电工程质量安全监察督导力度,全面排查隐患,坚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抓好技术培训,对项目参建各方开展工程管理、技术标准、使用方法、售货维修服务等进行培训,培训乡镇、村级干部和施工单位正确使用煤改电居民信息管理系统,培养一批煤改电设备安装实用售后服务技术骨干(原则上中标企业至少为每村培养至少3名以上煤改电售后服务技术骨干);县扶贫办负责精准识别煤改电入户工程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煤改电入户工程年度计划逐年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自筹补助资金;县商信局负责积极引进电采暖设备生产厂家,就地就近组织电采暖设备生产,提高电采暖设备本地供货能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煤改电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保障煤改电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国网阿克陶县供电公司为公共电网基础设施改造责任主体,提高电采暖供电质量及用电安全的监督、指导、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居民用电安全检查,建立预警响应机制和定期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减少用户停电次数和时间,保障煤改电用户供电供暖安全可靠。

(二)严格督导推进

县煤改电工程专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落实煤改电工程统计报送制度,建立煤改电工程实施进展统计台账,各相关部门要细化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完善工作进度和督导考核制度,按照目标要求、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强化定期调度检查。

(三)做好绩效考核

加强对煤改电工作的绩效考核。县煤改电工程专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煤改电绩效考核,对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对套取补助资金、虚报改造任务与成效等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1、2021年阿克陶县煤改电工程分布情况统计表

2、2021年阿克陶县煤改电工程确村确户明细表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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