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社保卡同步申领通告
索 引 号 | AKT013-2021-000044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社保 同步 申领 | 成文日期 | 2021-10-29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社保中心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为规范自治区社会保障卡应用服务工作,让持卡人更便捷的享受电子社保卡服务,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电子社会保障卡同步申领工作的通知》(人社网信函〔2021〕20号)要求,自治区将在近期实施电子社会保障卡同步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2021年10月28日起,针对申领、补换自治区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持卡人,在实体社保卡制卡成功后,将由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并发放至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官方认证)。若您的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之一,您的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手机银行APP也会同步发放。
2.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10月27日期间已领取并启用社保卡功能的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将在10月28日由全国社保卡平台生成电子社保卡并发放至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和社保卡服务银行手机银行APP。持卡人可登录以上渠道直接使用电子社保卡。
持卡人可通过以上渠道直接使用电子社保卡查社保、找工作、领职业培训券、在药店和医院扫码购药结算、在图书馆借阅图书,在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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