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告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3-00627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成文日期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3-04-07 20:05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位农民工朋友: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人社规〔2022〕3号)文件规定,拟退还以下工程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拟退还阿克陶县疆源工程建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022099188225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对其承包阿克陶县皮拉勒乡依克其来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返还缴纳的235000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拟退还阿克陶县恒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022742201186J)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对其承包2022年度阿克陶县玉麦镇兰干村、库尔巴格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返还缴纳的135800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拟退还阿克陶县永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022065549619Q)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对其承包阿克陶县克孜勒掏镇丝路佳苑低质土地整治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返还缴纳的153900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拟退还新疆远航市政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001781765849C)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对其承包阿克陶县帕米尔高原风光旅游服务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酒店内部装饰装潢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返还缴纳的188647.1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5月6日,共30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0908-5720480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