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阿克陶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2-00937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2-04-30 | 发布日期 | 2022-05-06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 |
2022年,阿克陶县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坚持“两个至上”,围绕“两个根本”,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理直气壮、从严从实、责任到人、标本兼治,如履薄冰、守住底线”,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等集中排查整治,推进 建议修改为 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坚持“两个至上”,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党工委)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将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向各级党组织和企业单位延伸;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政负责人培训重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大力推进安全发展。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广泛形成重视安全生产、守护万家平安的浓厚氛围(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农(牧)场管理服务中心、慕士塔格城区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二)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重要部署落实落地。把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总体布局,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论述推进新时代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重点分工,加大落实力度,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动态平衡(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充实县应急管理执法监管力量,确保应急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与阿克陶县安全生产形势相适应。统筹做好煤矿安全监管职能划转承接工作,一体推动解决县煤矿领域安全监管体系机制不顺、专业力量不足等突出矛盾,实现煤矿安全监管无缝衔接。(县委组织部、编办,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农(牧)场管理服务中心、慕士塔格城区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二、突出“三个主体”全环节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
(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自治区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依据《自治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联防联控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实施风险隐患分级分类管理。(县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四)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明晰监管责任。按照业务相近原则,明确电化学存储能电站、密室逃脱等新兴行业领域监管部门,组织防范因气象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监管责任全覆盖(县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发现以及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由县安委办及时向相关部门交办,并加强跟踪督促落实。(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县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依法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依法配备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以外卖配送平台为重点,推进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工负责)
(六)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综合绩效考核、高质量发展考核和社会稳定(平安建设)、精神文明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县发改委、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严厉打击事故谎报瞒报行为,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严格规范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全面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强化巩固提升,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七)推进安全生产专项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今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攻坚的最重要任务,统一组织、周密部署、深入推进。坚持重点攻坚与整体提升相结合,统筹推进“2个专题”“18个专项”行动,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深入攻坚外包队伍安全管控等问题,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农村交通、消防、自建房等领域取得新突破。全面梳理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健全完善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及时召开推进会,采取实地调研、督导检查和通报约谈、考核问责等措施,强化推动工作落实,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县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八)突出重点时段开展督导检查。结合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强化工作部署,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科学研判安全风险。建立明查暗访、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的跟踪督办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治理不彻底的,纳入考核巡查重点。(县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强化风险防控,有效遏制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
(九)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落实《阿克陶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各项任务(县应急管理局、发改委、教育局、商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构建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控机制,做好危险化学品存储、运输、废弃处置等重要环节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组织专家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细分领域开展精准指导帮扶,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整治回头看(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油气长输管道违章占压、第三方施工破坏等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高后果区安全风险管控(县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完善危险废物各环节监管制度,进一步强化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督管理。(县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十)强化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阿克陶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摸清燃气领域安全底数,集中整治燃气安全突出问题。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公安、交通运输、商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组织餐饮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加快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对整改难度大的重大隐患,认真制定改造计划并有序推进。加快推进城镇燃气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建立城镇燃气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管网运行数据实时采集和分析,提升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县住建局、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矿山安全风险防控。推进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开展关闭矿、基建矿、技改矿、整顿矿和正常生产矿井采掘接续紧张治理等专项监察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瓦斯、水害、顶板、冲击地压、采空区、边坡等灾害治理(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严格煤矿最低产能标准,灾害严重矿井产能只减不增,淘汰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煤矿、非煤矿山。稳步有序推动长期停产停建煤矿分类处置,整合重组、改造升级一批非煤矿山(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分工负责)。开展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私采乱挖、待关又采、以建代采、停产整顿私自偷采等行为。(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公安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深化“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不达标等问题治理(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商信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突出抓好邮政等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实施铁路沿线存量安全隐患集中治理销号行动(县商信局、邮政公司、火车站分工负责)。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巩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成效。推动农村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排查治理农村路口路段交通安全隐患,完成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交通信号灯等安全设施改造,加快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打通“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督办,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易地扶贫搬迁高层建筑 建议修改为 安置点、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电化学储能电站、密室逃脱等新业态领域,重点整治电器火源管理、电动自行车充电、彩钢板搭建、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安全疏散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城中村、群租房、“多合一”等场所整治。(县应急管理局、教育局、住建局、公安局、民政局、商信局、文旅局、发改委、卫健委、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建设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强化公路、铁路、电力、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持续开展模架支撑、基坑开挖、起重机械吊装安拆等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既有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改建扩建行为(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发改委、火车站分工负责)。深入推进经营作用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隐患排查治理。(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旅游、体育等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建立完善旅游安全保障机制,开展景区、路线安全风险评估。完善景区安全告示牌、安全设备设施。加强旅游安全信息发布和预报预警,落实景区流量控制和管理,严格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和使用登记。做好冰雪旅游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审核、备案及风险评估工作,对盲目探险等实行有偿救援。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县文旅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气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
(十六)强化工贸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开展工贸行业领域摸底排查,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加强管控治理。以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为重点强化安全隐患整治。针对易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重点行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和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专项排查整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分工负责)。认真排查和消除中小水电站安全隐患。(县发改委、水利局分工负责)
五、强化监管执法,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
(十七)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严格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和自治区《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安全生产严管严控36条措施》,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等问题。推进“互联网+执法”,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县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分工负责)。强化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县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分工负责)。深化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打击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分工负责)。紧盯事故高发的危险作业、检维修环节、煤矿以保供为名超能力生产、矿山违法分包转包等突出非法行为,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坚决纠正“三违”行为。(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十八)健全安全生产领域规划体系。制定阿克陶县“十四五”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上位规划有序衔接(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推动出台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铁路交通、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发展专项规划。(县发改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火车站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实施城市供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等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提升城市生命线安全检测和预警能力(县住建局、发改委分工负责)。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落实,完成所有煤矿“电子封条”、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联网;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县应急管理局、商信局分工负责)
(二十)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督促矿山与南疆救护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车辆装备配备(县应急管理局、发改委、财政局、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鼓励支持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加快发展,引导规范有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并有效衔接。针对高危行业、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县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县委宣传部、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文旅局、团委、总工会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二十二)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制度,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企业“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现象。(县发改委、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阿克陶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