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畜牧兽医局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3-00051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畜牧兽医局 审计 | 成文日期 | 2022-12-19 17:32 |
文 号 | 陶审报〔2022〕03号 | 发布日期 | 2022-11-21 17:25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审计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审计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经阿克陶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阿克陶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阿克陶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7月14日至10月8日,对阿克陶县畜牧兽医局(以下简称县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2019年10月至2022年6月,党组副书记、局长2019年9月至2022年6月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县畜牧兽医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饲草料工作站和县畜牧兽医局项目管理办公室,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在审计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查阅了主要领导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工作情况报告和有关会议记录、纪要等文件资料。县畜牧兽医局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6条。
审计建议4条。
中共阿克陶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阿克陶县审计局
2022年11月16日
(此件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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