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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2-01529 主题分类
名        称 【5】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主  题  词 变更 登记 成文日期 2022-07-13 11:57
文        号 〔〕号 发布日期 2022-07-13 11:53
发文单位 阿克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申请应当载明公司名称、申请撤销的变更登记事项及登记时间、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文号、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文号、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委托的事项、权限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

2.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

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申请撤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撤销变更登记申请可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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