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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职责

办公地址:阿克陶县慕士塔格路188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5722144        联系人:梁运涛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克州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有关法律和规章,落实阿克陶县市场监管、药品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起草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的统一登记注册。指导阿克陶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和药品监督管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权限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指导企业在辖区内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阿克陶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阿克陶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阿克陶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阿克陶县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阿克陶县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阿克陶县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科技与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以及对外交流合作。

(十六)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落实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十七)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实施严格保护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十八)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阿克陶县相关规范性文件、政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中药材地方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十九)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监督、指导实施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监督管理。

(二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阿克陶县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处置。组织开展药物滥用监测。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应急管理。

(二十一)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落实组织实施全县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二十二)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二十三)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领域政策法规宣传、信息发布、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四)承办阿克陶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负责指导两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

(二十六)承担阿克陶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十七)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负行业监管(行业主管)职责,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日常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