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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问答,看看有哪些

索  引  号 AKT003-2021-000003 主题分类 卫生
名        称 克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问答,看看有哪些
主  题  词 城乡 居民 医疗保险 看看 哪些 成文日期 2021-03-30
文        号 陶医保宣字〔2021〕2号 发布日期 2021-03-30
发文单位 阿克陶零距离 发布机构 医疗保障局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

1、城乡居民基本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290元,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100%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对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50%定额资助,个人缴费145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政策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医保费征缴期?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设定征缴期,征缴期为每年的91日至次年331日进行参保缴费,次年331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逾期不予办理。

3、住院起付线及报销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每次住院起付线为50元,报销比例为90%;县级医院(二级医院)每次住院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0%;克州维吾尔医医院每次住院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0%;克州人民医院(三级医院)每次住院起付线350元,报销比例为60%,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定点医疗机构每次住院起付线350元,报销比例为50%;自治区级医院每次住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为50%。参保城乡居民住院报销封顶线为8万元(含8万元)。

城乡居民65岁及以上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和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每次住院起付线不变。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转诊转院有哪些规定?

  答:从县市转往克州或喀什住院,转诊转院比例分别为克州维吾尔医医院报销比例为80%;克州人民医院(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到州医院或喀什定点医院(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城乡参保居民,住院报销比例降低10%;城乡参保居民到自治区定点医疗机构诊就医的,应当到克州或喀什地区三家定点医疗机构(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办理转诊转院手续,住院报销比例为50%,如未办理的城乡参保居民,住院报销比例降低20%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药费额度及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乡镇卫生院的单次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80%,单次门诊报销封顶额度为30元,村卫生室单次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90%,单次门诊报销封顶额度为20元;参保城乡居民年内就诊次数不限,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单处方三日限量,门诊处方不得分解开具,门诊报销每人全年累计报销封顶额为400(不可跨年累计使用)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6、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条件是什么?    

答:(1)参保城乡居民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剩余部分,达到大病保险报销条件(参保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为12000元),起付线以上至15万元(含15万元)的部分按65%支付;15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的部分按70%支付;30万元以上部分按75%支付;(2)参保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剩余部分,达到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为6000元),起付线以上至15万元(含15万元)的部分按70%支付;15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的部分按75%支付;30万元以上部分按80%支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原则上不设封顶线。


医疗救助政策

7、住院医疗救助有哪些政策?

答: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中,对特困人员给予100%救助,年度封顶线15000元;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报销后给予80%救助,年度封顶线为10000元。

8、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具有哪些政策?    

答:根据自治区确定的75种重特大疾病,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总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下的,按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医疗总费用在20001以上40000元(含40000)以下的按80%给予医疗救助;医疗总费用在40001元以上的,按照9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封顶线为50000元。

9、二次医疗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政策(手工操作,事后救助)享受条件和报销比例?   

答:一是二次医疗救助。救助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和医疗救助、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年内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累积在1000元以上至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的按60%的比例给予二次医疗救助;在20000元以上至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的按70%的比例给予二次医疗救助;在50000元以上的按80%的比例给予二次医疗救助。

二是临时医疗救助: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和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1.5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年内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累积在1000元以上至30000(含30000元)元以下的按50%的比例给予临时医疗救助;在30000元以上至50000元(含50000元)以下的按55%的比例给予临时医疗救助。在50000元以上的按60%的比例给予临时医疗救助。

二次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对象在统筹区域外医院及疆内非定点医院住院,基准线均上调1000元,基准线以上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按相应救助对象类别给予救助。救助对象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参照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下降比例支付。

10、艾滋病患者如何享受临时医疗救助政策?

答: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艾

滋病患者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支付费用纳入临时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按95%比例给予报销。


城乡居民高血压和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11、“两病”保障的标准及使用范围是什么?     

答:“两病”保障标准。“两病”参保患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在二级(县级)及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次支付比例为50%。参保年度内高血压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糖尿病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限额可合并计算。      

1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报销限额是多少?   

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报销限额如下图所示。

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限额标准表

补助项目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一级医院

顺  产

1200

1000

800

助娩产

1500

1200

1000

剖宫产

2500

2200

流产(4-7个月)

500

300

200

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一胎增加300

克州医疗保障局

20213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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