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政务公开 > 乡村振兴局 > 文件
  3. > 正文

阿克陶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干部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3-01019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名        称 阿克陶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干部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23-04-19 发布日期 2023-04-20
文        号 陶乡振组字〔2023〕8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阿克陶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乡村振兴局

为切实加强乡村振兴局干部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针对我局干部职工的实际情况,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坚持事业为上、坚持公道正派、坚持严管和厚爱、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将干部职工管理细化为教育培训、义务履职、业务工作开展、承诺奉献、考勤等五大项三十二小项,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工作创新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绩效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操作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马军民(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赵凤楠(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员:王致鼎(党组成员、项目中心主任)

赵红录(党组成员、挂职副局长)

王彬(党组成员、挂职副局长)

胡宗军(一级主任科员)

沈志勇(三级主任科员)

二、积分考核办法

(一)干部教育培训(20分)

1.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治理论教育培训,自觉学习政治理论。(5分)

2.全年参与各级组织的集中培训不少于4次,或不少于总培训次数的80%。(2分)

3.全年记写学习笔记不少于3万字。(5分)

4.全年撰写学习心得或体会文章不少于4篇,发声亮剑不少于4篇。(5分)

5.全年作思想汇报不少于4篇,撰写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3分)

6.“法宣在线”学习考试中积分不达标的,最后一次的总体考试不合格的,一年内超过两次(含两次)考试不合格的,此项都不得分。有1次不过的扣5分。

(二)干部职工义务履职(20分)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5分)

2.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交局的各项工作任务。(5分)

3.积极主动的要求入党,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检查转变作风,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3分)

4.积极参与到“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工作中,密切联系群众,能按照“三项”服务要求,积极为基层、我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善于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遇事同群众商量,能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5分)。

5.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奉献精神,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能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2分)

(三)业务工作开展(20分)

1.个人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并能积极抓好实施。(5分)

2.积极参与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并认真抓好落实。(5分)

3.能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分管工作或交局的工作任务。(5分)

4.按要求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绩显著。(10分)

(四)干部职工承诺兑现(20分)

1.对照检查转变作风,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四风”“四气”等相关规定,工作风险点为要求,承诺内容具体实在,切合实际,且有操作性。(2分)

2.按照承诺事项,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兑现承诺。(3分)

3.能按月总结并向局里汇报承诺兑现进展情况,并及时提出新的承诺,确保工作连续性。(5分)

4.全年承诺兑现率在95%以上,且基层群众反响良好。(10分)

(五)考勤(20分)

1.旷工(10分):旷工超过3天的此项不得分,旷工1天扣5分,旷工2天扣8分。

2.事假(8分):全年累计超过20天的本项不得分,全年累计事假在15天(含15天)-20天的扣6分,10天(含10天)-14天的扣4分,5天-9天的扣3分,3-5天的扣2分,3天以内的(含3天)扣1分。

三、奖、扣分办法

(一)奖分

1.在州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2分。

2.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每次奖2分。

3.在工作中有所创新,成效显著的,每项奖3分,特别突出的,每项奖5分。

4.承诺之外的事项,按奉献大小,经局务会议研究酌情奖分。

(二)扣分

1.工作积极性差、办事拖拉或年度相对工作量极小的,酌情扣分。

2.不严格履行职责的,酌情扣分。

3.受到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处理的,或被发现参与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每次扣15-30分,严重的取消其积分资格,降为不合格档次。

四、绩效考核等次评定标准及发放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优秀:积分为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发放全额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在年底考核评优时优先考虑。

(二)合格(称职):考核积分在90分以下、70分以上均被评定为合格等次,发放全额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凡考核最后得分在60至69分的,均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

(四)不合格(不称职):凡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者,均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扣发全额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发工资用于奖励考核为优秀的干部。

五、积分考核结果运用办法

干部职工积分制管理办法将与年度的评优树模活动及推荐单位后备干部有机结合起来。在确定年度优秀干部时,以总积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优秀干部为对象,按照分配名额由单位推荐,党组审核,公示后,并在党组和局务工作会上命名表彰,将评为不合格干部扣发的绩效资金退还国库。在推荐单位后备干部时,将由单位党组织出具党员积分情况,经党组审核后,予以推荐上报提拔重用。

阿克陶县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3年4月19日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