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公示公告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3-00210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动物 防疫 补助 经费 | 成文日期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2-08-12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畜牧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畜牧局 |
一、办理事项: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二、政策依据:《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关于下达自治区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2021年9月-2022年2月强制扑杀)的通知、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克财农202214号文件)
三、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场(户)
(二)补贴范围: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的动物
(三)补贴标准:2020年补贴标准为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禽类15元/(只、羽)
(四)申请程序:乡(镇)畜牧兽医站建立扑杀牲畜的台账,扑杀必须是按照无害化处理的要求来执行,乡(镇)畜牧兽医站印证材料、建立档案初审后,上报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县畜牧兽医局),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复核后拨付补助资金
(五)申请材料:
(1)县畜牧兽医站根据监测结果结合动监所扑杀情况上报全国兽医卫生综合平台;
(2)按这个平台上报数据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下达补助资金;
(3)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扑杀台账收集养殖场(户)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卡通卡号,一卡通发放方式转到养殖场(户)账号。
(六)补贴发放结果:
扑杀补助资金以发放完毕,涉及的养殖户40个。此次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对打卡人员已确认无误后进行发放工作,没有超标准超范围打卡的情况,没有虚报冒领情况。
四、咨询电话:0908-5722366
五、受理单位: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六、办理时限:按照国家、自治区、自治州、阿克陶县相关政策执行
七、举报电话、地址:
举报电话:0908-5722366
举报地址:阿克陶县光明东路13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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