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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4-00415 主题分类
名        称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主  题  词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成文日期 2024-03-18 11:03
文        号 陶自然资责改字〔2024〕10号 发布日期 2024-03-19 10:59
发文单位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

乌恰县东方众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阿克陶县恰尔隆西铜矿普查):

你(公司持有新疆阿克陶县恰尔隆西铜矿普查探矿证,证号T6500002018033040054626,有限期限2021年3月15日至2026年3月15日,自取得探矿证以来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9月25日对你公司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在一年内完成整改,经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多次督促,你公司仍逾期未履行探矿权人义务,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行为,违反了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2024年4月20日前予以改正,完成最低勘查投入

联系人:阿布都沙地尔·吐尔洪、胡军德

话:0908-5726567

址: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

20243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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