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3-00456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中央财政 第二批普惠金融 发展 专项 资金 预算 | 成文日期 | 2022-12-29 13:02 |
| 文 号 | 陶财金〔2022〕7号 | 发布日期 | 2023-02-23 12:44 |
| 发文单位 | 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财政局 |
阿克陶县人社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确保有关资金直达县市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克财金〔2022〕30号)要求,现提前下达你单位普惠金融发展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指标18.8万元(详见附件)。该项指标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付性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1299其他对企业补助”。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全部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直达标示为“01中央直达资金”,项目名称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10001”。指标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监控系统中要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并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使用该项转移支付时,需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
二、请按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9〕9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理使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新财金〔2020〕9号)有关规定及相关制度,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并按时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财政部门依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紧密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进展情况。
三、做好资金公告公示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广泛监督,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对有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分配或使用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建立健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机制,推进普惠金融中央专项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项目执行过程中要对绩效目标进行定期监控,项目执行结束要按照规定报送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1: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县市 已下达2022年中央第一批资金 结算后资金结余 2022年中央第二批资金(本次下达) 备注 合计 27 4.4100 19 “结算后资金结余”为扣除2022年中央第一批资金后的结余数。 1 阿克陶县 27 4.4100 18.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