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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3-02628 主题分类
名        称 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主  题  词 行政处罚决定书 成文日期 2023-11-10 12:03
文        号 陶农(农机)简罚〔2023〕17号 发布日期 2023-11-10 12:03
发文单位 农业农村局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7日13时40分,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与县农机化发展中心工作人员联合在阿克陶县加马铁力克乡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时,在该乡水库西边(往阿克陶县丝路佳苑方向)路段对当事人朱明旺驾驶(操作)的牌照为新30-25875拖拉机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朱明旺出示执法证件,并表明身份后进行检查。经检检,当事人未取得拖拉机驾驶证(操作证)驾驶(操作)拖拉机的违法事实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

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罚款200元。

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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