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政务活动 > 通知公告
  3. > 正文

关于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违规动火作业的举报投诉公告

来源 阿克陶发布 发布时间 2025-12-03 17:30 阅读

为深刻吸取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火灾事故教训,严格规范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现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投诉范围

本公告所指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其中公众聚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站、体育场馆、会堂和各类公共娱乐场所等。举报重点为营业期间发生的以下违规动火作业行为:

1.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擅自开展电焊、气焊、气割等动火作业的;

2.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未进行公告即擅自动火作业的;

3.作业现场未清理可燃易燃物、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的;

4.未配备必要灭火器材、未安排专人全程现场监护的;

5.其他违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危险行为。

二、举报投诉渠道

公众发现相关违规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实名或匿名举报,举报时请尽量提供作业地点、时间、具体违规情形及影像资料等关键线索:

政务服务热线: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天候举报。

阿克陶县消防救援大队举报电话:0908-5726119。

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908-5727330。

三、举报处理与奖励

核查处置: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将第一时间登记线索,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实地核查,对查实的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果反馈:核查处置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匿名举报除外),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奖励机制:对举报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违法行为、核查属实的有功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现金奖励,奖励标准根据违规严重程度和危害后果确定。

四、举报信息保护

相关部门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全程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泄露。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安全无小事,监督靠大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督,共同筑牢安全防线,防范化解火灾风险。

本公告相关解释权归阿克陶县消防救援大队、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所有。

阿克陶县消防救援大队        

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2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解读文章
52dfc02afa4f4a079d28b733f2dab76b
87bde2767df94114bf36ecdc5bfea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