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有关问题线索的公告
| 来源 | 阿克陶发布 | 发布时间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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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阿克陶县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村干部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特别是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违规发放补贴等行为;虚报冒领、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问题;虚构经济活动、收入核算弄虚作假、“注水”“过账”等问题;财务信息不公开、未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等问题。
(二)违规签订经济合同问题。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及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签订前,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应上平台交易未上平台、未签订书面合同等问题;合同存在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等情形,未按约定缴纳价款等问题;严查“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等违规发包行为。
(三)工程项目管理问题。工程项目采购、招投标及后期管理不规范,存在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行为;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或转包本村工程等问题。
(四)村级劳务用工管理问题。劳务用工中优亲厚友、虚开套现、虚报冒领等问题;不按规定考勤、无正当理由用工、用工工资超出合理标准等行为。
(五)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举债问题。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对外出借村集体资金、未按期收回本金及利息等问题;举债发放工资、福利补助、奖金、津贴和支付日常办公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的事项,或进行非生产性建设、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行为;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为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提供各种担保等行为。
(六)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到村未落地问题。集体资产瞒报漏报、不纳入监管、变相流失等情形;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情况不公开、未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等问题;未按照账实相符、权属清晰、手续齐全、价格明确的要求,对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帮扶项目资产进行管理。
三、举报方式
举报地址: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阿克陶县光明路60号院)
举报电话:0908-7658060
举报邮箱:aktxnyncj@163.com
四、其他事项
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问题线索时,请提供问题线索的详细情况及相关证据材料,并注明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实反映问题,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监督、如实反映问题、提供有效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