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高考期间全县噪声管控的通知
| 来源 | 阿克陶发布 | 发布时间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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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将举行,为深入落实高考期间环境保障工作要求,全力营造安静、整洁、有序的考试环境,切实保障我县广大考生安心备考、顺利应考,有效杜绝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扬尘等污染干扰考试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住建领域工作实际,现就高考期间全县噪声管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噪声管控时间
2026年6月6日16时至6月8日22时。
二、管控范围
(一)建设工程类
阿克陶县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拆迁改造工程、道路修缮工程、管线铺设工程、园林绿化施工项目,室内外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渣土运输、物料装卸、设备安装等产生噪音、扬尘的施工作业项目。
(二)社会生活类
阿克陶县城市建成区内商铺招揽顾客的各类喇叭、流动商贩小喇叭、含有喇叭的宣传车和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含有对外宣传功能的音响设备、喇叭等。
(三)餐饮服务类
阿克陶县城市建成区内在户外经营、临时占道经营的烧烤、面馆店(牛肉面、拉面)、夜市、小酒馆等经营场所。
三、管控要求
(一)全面落实全员停工要求
管控期间,除重大应急抢险、抢修救灾类工程(须报备审批)外,所有在建项目一律全面停工,严禁开展土方开挖、拆除破碎、混凝土振捣、钢材切割、机械敲打、材料搬运、钻孔打桩等高噪声作业,严禁夜间、午间违规施工,严禁私自复工、零星施工。严禁从事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二)全面落实静音管控
管控期间,各类商铺、流动商贩严禁使用高音喇叭、小喇叭等音响设备招揽顾客,严禁安排店铺工作人员高声招揽顾客。各类宣传车上路行驶不得开启功放或喇叭。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禁止使用含有对外宣传功能的音响设备、喇叭等从事宣传活动。严禁在户外举办促销、庆典、宣传等产生噪声的活动。
(三)规范餐饮服务经营
在户外经营、临时占道经营的烧烤、面馆店(牛肉面、拉面)、夜市、小酒馆等经营主体,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期间严格管控划拳行令、唱歌跳舞、大声喧哗等各类产生噪声的扰民行为。
四、监督检查与违规处置
高考管控期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对上述管控范围开展全天候、全覆盖巡查检查,重点核查项目停工落实、全域静音管控等情况。
对未按要求落实停工要求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对未按照要求规范使用各类喇叭、音响设备的,餐饮服务业未按照要求落实经营噪声管控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对拒绝、阻挠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违反社会噪音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产生社会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及有关部门劝阻、调解、处置后仍不改正,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