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中考期间全县噪声管控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阿克陶发布 | 发布时间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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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22日、23日、24日举行。为营造安静、整洁、有序的考试环境,切实保障我县广大考生安心备考、顺利应考,杜绝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干扰考试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住建领域工作实际,现就中考期间全县噪声管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噪声管控时间
2026年6月21日22时至6月24日16时
二、管控范围
1.建设工程类
阿克陶县雪松中学、梧桐中学、白山中学、阿克陶镇中学、巴仁乡中学、天山中学、玉麦镇第一中学、玉麦镇第二中学、加马铁力克乡中学各考点周边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拆迁改造工程、道路修缮工程、管线铺设工程、园林绿化施工项目;室内外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渣土运输、物料装卸、设备安装等各类产生噪声、扬尘的施工作业项目,全部纳入管控。
2.社会生活类
阿克陶县雪松中学、梧桐中学、白山中学周边商铺用于招揽顾客的各类喇叭、流动商贩手持小喇叭、搭载喇叭的宣传车辆,以及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带有对外宣传功能的各类音响设备。
3.餐饮服务类
阿克陶县城市建成区内住宅小区周边(含小区内部)户外经营、临时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烧烤摊、面馆(牛肉面、拉面店)、夜市、小酒馆等经营主体。
三、管控要求
1.严格落实施工噪声管控
管控期间,除重大应急抢险、抢修救灾类工程(须提前报备审批)外,各考点周边所有在建项目一律执行噪声管控要求,严禁开展土方开挖、拆除破碎、混凝土振捣、钢材切割、机械敲打、材料搬运、钻孔打桩等高噪声作业;严禁午间、夜间违规施工;严禁开展各类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2.全面执行全域静音管控
管控期间,考点周边各类商铺、流动商贩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小喇叭等音响设备招揽顾客,不得安排工作人员高声揽客;各类宣传车辆上路行驶时,禁止开启功放及外置喇叭。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不得使用具备对外宣传功能的音响设备、喇叭开展商业宣传活动。
3.规范餐饮经营噪声管理
户外经营、临时占道经营的烧烤摊、面馆、夜市、小酒馆等经营主体,在每日22:00至次日6:00夜间时段,严禁出现划拳行令、唱歌跳舞、大声喧哗等各类扰民噪声行为;住宅小区内外流动商贩,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小喇叭招揽客源。
四、监督检查与违规处置
管控期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组,开展专项全天候、全覆盖巡查检查,重点核查项目停工落实、全域静音管控等执行情况。
1.对未按要求落实停工管控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暂停施工。
2.违规使用喇叭、音响设备,或餐饮经营主体未落实噪声管控要求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报请有权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整顿。
3.拒绝、阻挠监督检查,或在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违反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持续产生噪声扰民,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部门劝阻、调解后仍未整改,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学习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一般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