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开通“按月对冲”服务 助力缴存职工业务办理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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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两年前在乌鲁木齐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每个月都要往卡里存钱偿还贷款,总是担心没能及时存钱导致逾期,现在能够办理异地贷款‘按月对冲’还贷业务,不用每个月往卡里存钱,真是太方便了。”签约完“按月对冲”协议后的缴存职工伊尔番·努尔买买提赞不绝口。
记者从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有效减轻缴存职工异地贷款还款压力,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要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异地贷款“按月对冲”还贷业务。今后,在疆内其他地州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克州缴存职工,可实现按月划扣缴存额偿还异地贷款或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
申请疆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克州缴存职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银行卡等申请材料,整个贷款期只签约一次;申请商业贷款的克州缴存职工,需携带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主贷人一个月内的征信报告、一年的还款明细、身份证、结婚证、银行卡等申请材料,每年签一次,到期前一个月需到管理部续签。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可到任一管理部窗口提出申请并可当场与缴存职工签订“按月对冲”还贷协议。自签订协议次月起每月25日,中心将相应的签约金额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划转到借款人的还款卡内。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贯彻落实好州党委、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扎实开展好“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不断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为缴存职工排忧解难。(全媒体记者 朱玮 通讯员 古再丽努尔·阿布来提)
责任编辑:艾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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