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药机构诱导参保群众年底突击使用刷医保基金购药举报奖励公告
来源 | 阿克陶发布 | 发布时间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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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广大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医药机构诱导参保群众年底突击使用医保统筹基金(个人账户)的违规行为,现特发布举报奖励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任何医药机构存在以返现、赠送礼品、积分兑换、虚假宣传药品疗效等不正当手段,诱导参保群众在年底突击使用医保卡统筹基金(个人账户),购买非医疗必需药品、保健品或其他商品,以及进行虚假结算、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均在本次举报范围内。
二、举报方式举报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1.拨打医保部门举报电话:0908-5720118,在工作时间内,将医药机构的违规行为详细信息告知工作人员。2.现场或邮寄信件至:阿克陶县公格尔南路192号,医保部门办公室。三、举报要求1.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以便医保部门在查证属实后及时联系发放奖励。医保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2.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详细具体,需包含能够证明医药机构违规行为的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消费小票、录音等,证据材料应清晰可辨、来源合法。
四、奖励标准
对于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按查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给予奖励,奖励不足500元,按500元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对于涉及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且追究刑事责任的,按查实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1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足1000元,按1000元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同时经统筹区申报,自治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按奖励标准再次予以奖励。五、奖励发放医保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将及时组织人员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自举报案件办结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通知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领取奖励金。举报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60个工作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励金;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欢迎广大参保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医保环境。
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