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迎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6-00743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职务任免 | 成文日期 | 2025-10-31 11:53 |
| 文 号 | 陶政干字〔2025〕7号 | 发布日期 | 2025-10-31 11:53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
县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经2025年10月25日阿克陶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3次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马迎春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高有柱同志任县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国有资产运营和金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徐剑同志任县公安局喀热开其克乡派出所所长(副科级),免去其喀热开其克派出所所长职务;
买买提居马·木沙同志任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发展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东红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期1年);
尹新龙同志任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免去孟千君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马富强同志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王斌同志县原种场场长职务;
免去王新玲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亚森江·麦麦提同志任县公安局巴仁乡派出所副所长。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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