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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阿克陶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第20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5-00137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对阿克陶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第20号建议的答复函
主  题  词 阿克陶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第20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文        号 陶交建字〔2024〕2号 发布日期 2025-01-26 17:38
发文单位 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阿提汗·阿不努斯代表:

您在阿克陶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塔尔乡阿勒玛勒村、库祖村改造桥的建议》(第20号)收悉,经我单位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并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所反映的“塔尔乡阿勒玛勒克村三小队河畔边有5户村民,50亩土地,60亩林地,村民过河只有一座吊桥,比较危险,群众出行不方便,库组村有一座铁丝桥,桥对面有1000亩草原,牧民过桥去对面放牧不方便”的问题,经现场核查,该类情况需按照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实施原则,由您所在的村委会积极申报项目至乡镇,乡镇上报至县行业部门,由县行业部门及时核实后纳入2025年项目实施库。

下一步,我单位将积极申报资金,促成项目落地实施,切实解决塔尔乡农牧民出行不便的问题。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

单位负责人:孔卫钢

承办人:曾伟灵   联系电话:0908-5722206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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