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阿克陶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第20号建议的答复函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5-00137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阿克陶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第20号建议的答复 | 成文日期 | |
| 文 号 | 陶交建字〔2024〕2号 | 发布日期 | 2025-01-26 17:38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
阿提汗·阿不努斯代表:
您在阿克陶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塔尔乡阿勒玛勒村、库祖村改造桥的建议》(第20号)收悉,经我单位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并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塔尔乡阿勒玛勒克村三小队河畔边有5户村民,50亩土地,60亩林地,村民过河只有一座吊桥,比较危险,群众出行不方便,库组村有一座铁丝桥,桥对面有1000亩草原,牧民过桥去对面放牧不方便”的问题,经现场核查,该类情况需按照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实施原则,由您所在的村委会积极申报项目至乡镇,乡镇上报至县行业部门,由县行业部门及时核实后纳入2025年项目实施库。
下一步,我单位将积极申报资金,促成项目落地实施,切实解决塔尔乡农牧民出行不便的问题。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
单位负责人:孔卫钢
承办人:曾伟灵 联系电话:0908-5722206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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