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6-01041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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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题 词 | 成文日期 | ||
| 文 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 发布日期 | 2026-04-27 12:46 |
| 发文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阿克陶县税务局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要求,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试行)〉的函》(司明电〔2025〕35号)基本格式文本,修订了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现将修订后的税务执法文书式样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基金规费文书式样〉的公告》(2015年第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2021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管理执法文书式样〉的公告》(2025年第13号)中附件对应的文书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修订后的税务执法文书式样.doc
国家税务总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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