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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6-00262 主题分类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主  题  词 成文日期
文        号 〔〕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62号 发布日期 2026-01-02 16:51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阿克陶县税务局

202611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2号公布 20261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令

6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51231日国家税务总局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胡静林

20261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2611日起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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