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6-00519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成文日期 | ||
| 文 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6号 | 发布日期 | 2026-02-02 17:42 |
| 发文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阿克陶县税务局 |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提升增值税纳税申报服务和管理水平,现将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部分栏次的填报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二、增值税纳税人暂使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有关栏次按本公告调整后的填报要求填写。
三、本公告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此公告。
附件:1.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部分栏次填报要求调整
2.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部分栏次填报要求调整
3.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部分栏次填报要求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
202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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