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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陶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第三批次)结果公示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3-00495 主题分类
名        称 阿克陶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第三批次)结果公示
主  题  词 环保督察 整改 销号 成文日期 2022-11-20 10:33
文        号 〔〕号 发布日期 2022-11-20 16:27
发文单位 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 发布机构 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

按照中央、自治区、自治州环境保护总体要求,我县全面贯彻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方位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和自查自纠问题整改。

一、基本情况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新疆期间,阿克陶县共接到自治州保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转办信访案件四批8件。交办的信访件中,有2件为重复投诉(第十一批和第三十批涉及阿克陶科邦锰业制造有限公司)。按污染类别涉及大气污染问题5件,涉及土壤问题1件,涉及生态问题1件,其他污染问题1件,分别占问题总数的62.5%、12.5%、12.5%、12.5%。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销号整改完成率达100%。其中,第一批次销号4件,第二批次销号2件第三批次销号2。现将完成第批次销号的情况公示如下:

1.第十一批编号:D2XJ202204040015:锰钢厂每天凌晨0点至2点排放废气异味较大,影响周围村民。

整改情况:一是增加污染物监测频次。4月5日开始安排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开展72小时不间断监测工作,布设监测点位3个核查是否超标排放;二是加强生产管理。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全过程、各环节自查,防止生产工序产生跑、冒、滴、漏现象,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三是做好群众工作。设立企业环境开放日,邀请周边群众参观企业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建立群众协同监督机制。

2.第三十批编号:D2XJ202204230040:江西工业园区科邦锰业有限公司没有按照环评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没有安装氨气收集处理设施,氨气直排外环境,异味扰民。

整改情况:一是阿克陶县委、县政府督促生态环境、工信、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阿克陶科邦锰业制造有限公司严格按照行业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整改;二是企业加强工艺管控,严格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增加巡检频次,确保设施运行正常;三是改进通风设备,对5座电解车间新增安装40台轴流式通风设备,提高车间强制通风频次,切实减少对厂区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公示公开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相关单位进行监督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联系方式:0908-7655503)

阿克陶县江西工业园区管委会(联系方式:0908-5727303)

阿克陶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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