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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阿克陶县白沙山-白沙湖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6-02038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制定阿克陶县白沙山-白沙湖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6-10-14 发布日期 2026-10-14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阿克陶县慕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自治区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依法依规开展成本监审、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基础上,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继续执行阿克陶县白沙山-白沙湖景区现行门票价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阿克陶县白沙山-白沙湖景区门票价格为40元/人次。

二、优惠政策

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景区对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等群体执行门票优惠政策。

(一)免票政策: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3米(含1.3米)以下儿童;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老年人;60周岁(含60周岁)至65周岁(不含65周岁)老年人,在国际老年人节、全国老年人节及自治区老年人节当日实行免门票;持第二代残疾人证,按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评定为6类残疾(视力、听力、语言、智力、肢体、精神)一、二、三级的残疾人;持有效证件的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持有效证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含在职、退休、残疾及消防救援院校学员)、持警察证的在职人民警察。

(二)半票政策:身高1.3米以上儿童、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60周岁(含60周岁)至65周岁(不含65周岁)老年人,凭有效证件;

评定为6类残疾四级的残疾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凭部队制发的相关证件。

除上述优惠对象外,国家及自治区对门票优惠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执行要求

(一)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景区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完整、准确公示门票价格,减免优待政策以及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折不扣执行国家、自治区优待政策,保障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消防救援人员等群体优惠权益落地。

(二)自驾车辆可在游客中心指定停车场停放,停车场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四、执行时间

(一)本通知自2026年11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以往文件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关于暂定阿克陶县白沙山-白沙湖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陶发改字[2021]289号)予以废止。施行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二)本通知由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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