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阿克陶县白沙山-白沙湖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6-02038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6-10-14 | 发布日期 | 2026-10-14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阿克陶县慕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自治区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依法依规开展成本监审、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基础上,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继续执行阿克陶县白沙山-白沙湖景区现行门票价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阿克陶县白沙山-白沙湖景区门票价格为40元/人次。
二、优惠政策
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景区对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等群体执行门票优惠政策。
(一)免票政策: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3米(含1.3米)以下儿童;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老年人;60周岁(含60周岁)至65周岁(不含65周岁)老年人,在国际老年人节、全国老年人节及自治区老年人节当日实行免门票;持第二代残疾人证,按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评定为6类残疾(视力、听力、语言、智力、肢体、精神)一、二、三级的残疾人;持有效证件的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持有效证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含在职、退休、残疾及消防救援院校学员)、持警察证的在职人民警察。
(二)半票政策:身高1.3米以上儿童、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60周岁(含60周岁)至65周岁(不含65周岁)老年人,凭有效证件;
评定为6类残疾四级的残疾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凭部队制发的相关证件。
除上述优惠对象外,国家及自治区对门票优惠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执行要求
(一)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景区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完整、准确公示门票价格,减免优待政策以及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折不扣执行国家、自治区优待政策,保障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消防救援人员等群体优惠权益落地。
(二)自驾车辆可在游客中心指定停车场停放,停车场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四、执行时间
(一)本通知自2026年11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以往文件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关于暂定阿克陶县白沙山-白沙湖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陶发改字[2021]289号)予以废止。施行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二)本通知由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