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点集中电采暖供热价格成本调查报告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4-01577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成文日期 | 2024-10-04 13:52 |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4-10-04 13:51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阿克陶县易地扶贫搬迁点于2018年相继建成投入使用,2019年受克孜勒陶乡申请,阿克陶县制定丝路佳苑2018年冬季采暖费收费标准为13元/平方米,2020年受恰尔隆乡人民政府申请,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暂定昆仑佳苑电采暖收费标准为13元/平方米,实际运行过程中,乡政府认为13元/平方米价格过低,难以保障正常供暖需求,经乡政府讨论后居民执行采暖费13元/平方米,非居民采暖费20元/平方米,2024年3月阿克陶县发改委到克孜勒陶镇、恰尔隆镇实地调研搬迁点电采暖价格执行情况,阿克陶县银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运营恰尔隆镇昆仑佳苑电采暖)、阿克陶县优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运营克孜勒陶镇丝路佳苑电采暖)均表示,按现行价格物业公司仍然存在成本倒挂的问题,企业经营面临困难的问题,2024年4月两个物业公司相继向发改委提出调价申请。
一、成本调查情况
昆仑佳苑、丝路佳苑两个易地扶贫搬迁点供热面积合计261538.655平方米,居民住宅面积203525.5平方米(含养老院面积3222平方米),居民供热面积占总供热面积的78%,非居民住宅面积58013.155平方米,非居民供热面积占总供热面积的22%。
阿克陶县发改委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成本监审目录》、《自治区城镇供热定价成本监审暂行办法》,审核阿克陶县银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运营恰尔隆镇昆仑佳苑电采暖)、阿克陶县优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运营克孜勒陶镇丝路佳苑电采暖)提供的票据、财务报表等资料,2021年-2023年易地扶贫搬迁点供热成本调查结果为:易地扶贫搬迁点供热成本调查结果为:水费97014.825元,电量11780193.33千瓦时,电费2385636.63元,折合电价0.2025元/千瓦时,维修费935120.62元,20名人员6个月工资合计407000元,成本合计3824772.08元,供热面积合计261538.655平方米,单位运行成本为14.62元/平方米(其中仅电费单位运行成本为9.12元/平方米)。
二、调价理由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我区电采暖电价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规[2024]6号)文件精神,阿克陶县两个易地扶贫搬迁点电采暖电价与全县所有煤改电乡镇政府、县城集中供热企业一并执行工商业电价(工商业电价均通过市场化方式购电,电价标准每个月根据市场发生变化),参考2024年9月一般工商业单一制电价平段电价0.43元/千瓦时,两部制电价0.39元/千瓦时,仅供暖电费成本均比2021-2023年征收的0.2025元/千瓦时上涨一倍。供热面积、人员工资、管理费、维修费及电量不变的情况下,电费按单一制电价及两部制电价均价测算为0.41元/千瓦时㗼/font>11780193.33千瓦时=4829879.27元,预计成本合计6269014.71元,单位运行成本约为23.97元/平方米(其中仅电费单位运行成本约为18.47元/平方米)。由于成本上涨,按现行价格企业难以运行,群众无法温暖过冬。
2021-2023年阿克陶县易地扶贫搬迁点集中电采暖供热情况调查表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