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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4年采暖期易地扶贫搬迁点集中电采暖供热价格听证会召开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4-01768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调整2024年采暖期易地扶贫搬迁点集中电采暖供热价格听证会召开情况的报告
主  题  词 听证会 成文日期 2024-10-28 18:58
文        号 〔〕号 发布日期 2024-10-28 18:55
发文单位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县于20241021日下午16:30在阿克陶县发展大厦楼会议室,召开了调整阿克陶县易地扶贫搬迁点集中电采暖供热价格听证会,现将听证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由阿克陶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共同组织。由阿克陶县发改委副主任刘少文主持,阿克陶县发改委向参会人员介绍易地扶贫搬迁点集中电采暖供热价格成本调查报告及价格调整方案,阿克陶县住建局、发改委在问答环节解答相关问题。

二、听证会人员情况

本次共邀请参会人员30人,实到人数为30人。其中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相关领域专家1人(住建局),政府部门5人(政法委、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恰尔隆镇、克孜勒陶镇),经营者代表2人,消费者代表20,占参会代表的66.67%,符合听证办法相关规定。另有4名人员参与旁听

三、拟定价格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体现公平竞争,结合两个易地扶贫搬迁点即将面临的现状,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群众温暖过冬,两个易地扶贫搬迁点电采暖价格参照县城及其他乡镇供热价格按陶计字[2008]95号文件执行,即居民20元/平方米,非居民22元/平方米,根据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129号)、阿克陶县所有养老机构用热按居民价格执行。

四、听证会参加人对调价方案的意见

听证会参加人就《关于2024年采暖期易地扶贫搬迁点集中电采暖供热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科学性、合理性等有关事项进行论证,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30名听证参加人中15名代表赞同本次听证方案,14名代表持反对意见,1名代表弃权。现将提出的主要意见概括如下:

1、半数听证会参加人认为适度调整供热价格,理顺供热成本价格关系,促进供热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的,同意居民供热价格由13元/平方米调整为20元/平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由20元/平方米调整为22元/平方米。

2、14名代表建议居民仍然按13元/平方米执行,供热企业亏损部分由政府承担。

3、建议乡镇、村加大《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4、建议政府对楼顶进行修缮,做好楼顶保温。

5、建议解决一楼、顶楼房子不热的问题。

五、听证人对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处理建议

1、鉴于听证会上15位参加人同意“易地扶贫搬迁点供热价格调整”方案,采纳理由2022年10月1日实施的《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调整了供热时间,为进一步理顺供热价格机制,需要通过适度调整供热价格,合理补偿供热成本,可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同时疏导长期以来积累的价格矛盾。

2、关于“不同意调价方案,仍然按13元/平方米执行,供热企业亏损部分由政府承担的建议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理由:经成本调查,电采暖电费价格上涨超过一倍、人工费用增加,企业运营成本严重不足,政府对易地扶贫搬迁点政策倾斜6年多,已无财政能力承担企业的亏损。

3、关于“乡镇、村加大《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的建议,由乡镇政府采纳。采纳理由保障乡镇集中供热事业发展,兼顾热用户和供热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热用户和企业有必要知悉相关的地方法规,双方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履行好各自职责,有利于保障集中供热有效供给,疏导供热价格矛盾。

4、关于“政府对楼顶进行修缮,做好楼顶保温”的建议,由发改委采纳。采纳理由发改委统筹乡镇政府、住建局做好项目储备,通过申报项目积极申请预算内、国债等资金用于解决楼顶修缮、保温的问题。

5、关于“解决一楼、顶楼房子不热的问题”的建议,由乡镇政府、供热企业、住建局采纳。采纳理由:供热是民生工程,企业作为供热的经营主体,有责任有义务不断提高供热质量,积极解决群众房子不热的困难诉求,实施好供热这个暖心工程。住建局负责城市供热管理工作,解决群众各类困难诉求较多,经验丰富,乡镇政府在住建局指导下,解决百姓合理供暖诉求,化解供暖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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