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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社会公开】阿克陶县民用液化石油气调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6-00828 主题分类
名        称 【面向社会公开】阿克陶县民用液化石油气调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主  题  词 征求意见稿 成文日期 2026-04-23 10:00
文        号 〔〕号 发布日期 2026-04-23 10:45
发文单位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相关规定,阿克陶县发改委对三星液化气站2023年-2025年液化石油气定价成本进行了监审,根据成本监审结果,县发改委会同住建局初步拟定了《阿克陶县民用液化石油气调价方案(征求意见稿)》。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30日在政府信息网予以公开,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如有不妥之处和意见、建议,可来信来函反馈。

意见反馈单位: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科

现场反馈地址:阿克陶县发展大厦9楼。

电话:0908-5721525邮箱:404627015@qq.com

附:1.阿克陶县民用液化石油气调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2.阿克陶县民用液化石油气调价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背景的说明

阿克陶民用液化石油气调价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合理确定阿克陶县民用液化石油气价格,充分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阿克陶县发改委对三星液化气站2023年-2025年液化石油气定价成本进行了监审,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阿克陶县三星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02266362544XC,法定代表人依力亚尔·买买提,位于阿克陶县托尔塔依农场五队(液化气加气站)1幢1层01室,是一家私营企业,公司现有在职职工10人,承担着阿克陶县城及周边乡镇石油气、压缩气体及液化石油气体的供应。

(二)现行价格

阿克陶县民用液化石油气每瓶装12.5公斤,现行液化石油气销售价为每瓶90元(含税、不含配送费)。

(三)销售液化石油气气量

2023年-2025年三年装液化石油气总售气量为1510.98吨,年均售气量为503.66吨

二、成本监审结论

购气成本:2023年-2025年,阿克陶县三星液化气站共购入液化石油气1510.98吨,民用液化石油气总成本为296.41万元,其中购气成本为217.29万元/吨(含运费),人工费、销售费、固定资产折旧等运营成本为79.12万元/吨。液化石油气购气成本为4314元/吨(含运费,液化石油气从库车购进,液化石油气运费为850元/吨)。

运营成本:(含运费、固定资产、销售费、管理费等期间费用:2023年-2025年,阿克陶县三星液化气站运营成本为1571/吨(人工费、销售费、管理费、固定资产折旧等期间费用)组成。

经审核民用液化石油气总成本为5885元/吨,购气均价成本为4314元/吨(含运费),人工费、固定资产折旧等运营成本为1571元/吨,核定单位成本为5.885元/公斤。每瓶装液化石油气12.5公斤计算,每液化气成本约为74元。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阿克陶县民用液化石油气销售价为85元/(含税、不含配送费)。

三、拟定调价方案及相关政策

今年2月底3月初液化石油气价格上涨加剧,且价格波动频繁,2026年4月9日最近一次购气成本6750元/吨(气价5900/吨+运费850元/吨),运营成本按2023-2025年监审期1571元/吨,每吨合计成本为8321元/吨,按每瓶装液化石油气12.5公斤计算,每瓶液化气成本价为104元。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阿克陶县民用液化石油气销售价为125元/(含税、不含配送费)。

由于液化石油气价格随石油价格变动,且价格波动较大,为理顺终端销售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液化石油气上下游价格顺畅传导,建立灵敏反应液化石油气市场供求价格变化的定价机制2023-2025年监审期间运营成本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根据购气成本波动适时调整价格。液化石油气销售企业实行备案审核制,企业每月将购气发票报送县发改委备案,经审核后执行相应档位销售价。凡未经审核、审批,擅自调整液化气价格,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民用液化石油气价格调整方案

序号

购气成本(元/吨)

运营成本(元/吨)

成本价格(元/吨)

拟定销售价(元/瓶)

1

3061

1571

4632

70

2

3392

1571

4963

75

3

3723

1571

5294

80

4

4054

1571

5625

85

5

4385

1571

5956

90

6

4716

1571

6287

95

7

5047

1571

6618

100

8

5377

1571

6948

105

9

5708

1571

7279

110

10

6039

1571

7610

115

11

6370

1571

7941

120

12

6701

1571

8272

125

13

7032

1571

8603

130

14

7363

1571

8934

135

15

7694

1571

9265

140

16

8025

1571

9612

145

17

8355

1571

9943

150

18

8686

1571

10275

155

19

9017

1571

10607

160

20

9348

1571

10939

165

注释:1.液化石油气价格由购气成本+运营成本组成,购气成本由气价+运费组成,在运营成本保持不变的前提下,适时根据购气成本调整销售价格。

2.举例说明:现行购气成本为6750元,对应购气成本档位为6701-7032元之间,现行销售价应执行125元/瓶。 

3.如遇购气成本有小数的情况,采取四舍五入法划入对应档位。举例说明,当期购气成本为3722.5元/吨,对应购气成本档位为3723元/吨,应执行销售价80元/瓶。


四、调价分析

2023年阿图什调整液化气销售价为每瓶100元(含税、不含配送费,近期已再次向政府提交调价申请),喀什市2026年3月调整液化气销售价为每瓶130元(含税、不含配送费),2023年阿合奇调整液化气销售价为每瓶110元(含税、不含配送费,近期已再次向政府提交调价申请)。

与周边喀什等地的液化石油气对比,价格调整后,每瓶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比现行价格上涨39%。通过与周边对比,我县属于中等水平。

五、执行时间

本调价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5年后当运营成本发生较大变化,重新启动成本监审程序调整价格。有关文件与本方案表述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关于调整阿克陶县民用液化石油气价格的通知》(陶发改字[2021]213号)同时废止。

本方案由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阿克陶县发改委

2026年4月23日

关于《阿克陶县民用液化石油气调价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背景的说明

一、调价背景

一是阿克陶县民用液化石油气现行销售价格于2021年制定并实施,根据文件有效期已达到重新启动成本监审与调价程序。

二是理顺终端销售价格规范价格行为。油价购气成本持续上涨,尤其是今年2月底3月初油价上涨幅度加大,油价波动频发,理顺终端销售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液化石油气上下游价格顺畅传导,建立灵敏反应液化石油气市场供求价格变化的定价机制

综上,合理适时调整民用液化石油气价格,有效保障群众可持续使用清洁能源,促进企业正常运营。

二、调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3.《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定价目录》(新政发[2023]34号)

三、方案制定过程

(一)依法开展成本监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之规定,县发改委遵循公平、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对三星液化气站2023年-2025年液化石油气定价成本进行了监审,遵循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的原则核定定价成本,撰写成本监审报告。

(二)合理合法拟定调价方案。由于液化石油气价格随石油价格变动,且价格波动较大,为理顺终端销售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液化石油气上下游价格顺畅传导,建立灵敏反应液化石油气市场供求价格变化的定价机制根据成本监审结果,并充分考虑阿克陶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力,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2023-2025年监审期间运营成本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根据购气成本波动适时调整销售价格。

民用液化石油气价格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及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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