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中小学体育场地面向社会试点免费开放的公告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5-00496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5-03-13 | 发布日期 | 2025-03-13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教育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教育局 |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充分发挥学校体育资源对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的积极作用,推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资源共享,更好满足广大群众就近便利参加体育健身活动要求。在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及教学的情况下,结合阿克陶县实际,逐步在寒暑假、节假日期间面向社会试点免费开放学校体育场地,现将相关事宜报告如下:
一、开放时间
自2025年3月1日起,阿克陶县12所学校体育场地面向社会开放,时间为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等学生不在校时段(寄宿制学校周日下午不对外开放),具体开放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开放对象
1.年满14周岁的居民
2.未满14周岁的青少年需要其监护人陪同进入校园,监护人对该青少年的所有行为负责。
三、开放范围
各中小学体育活动室外场地设施,如足球场、篮球场、田径跑道、排球场、羽毛球场等运动场地设施。教学区、办公区和生活区不对外开放。
四、开放要求
1.体育场地开放学校实施实名准入制度,居民群众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做好登记后入场。进入学校后,要保证学校的安全和卫生,配合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
2.入校锻炼的居民群众要严格遵守开放时间,不得提前进入或延迟离开校园体育场地;车辆(含童车)不得进入校园,在规定停车区域停车。校园内禁止吸烟,不得携带火种进入校园;患有传染病、心脏病等严重基础疾病人群、精神病患者及醉酒者等不得进入校园;不得将宠物带入校园。
3.入校锻炼的居民群众应在指定区域内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进行锻炼,不得进行危险性运动项目,避免受伤。同时,爱护体育设施和场地设备,按照要求使用场地、器材,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对不遵守管理规定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经场地管理员劝阻仍不改正,场地管理员有权禁止其在场地内活动。
4.开放学校仅负责提供体育活动场地,进场人员需对自身人身、财产安全负责;进场人员若发生意外,请及时报警或者拨打急救电话,若因意外造成本人或第三人身体、财产损失的,由本人或第三人自行承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校园体育设施从事商业活动及非法活动。
5.毎所学校可提供的体育设施大小不一、条件各异,建议广大群众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锻炼时间,避免出现同时段扎堆入校所产生的隐患。
五、其他事宜以学校具体规定为准
温馨提示:请广大群众充分了解体育运动本身存在的风险,学校仅提供体育运动场地设施,对于因个人身体原因,违规使用器械,不遵守场地规则等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阿克陶县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面向社会开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