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双减”专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寒假专项治理行动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5-00132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校外培训机构寒假专项治理行动 | 成文日期 |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1-22 19:01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教育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教育局 |
为切实保障校外培训行业的安全稳定,规范培训市场秩序,提高培训质量,强化寒假期间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阿克陶县“双减”专班组织县教育局、文旅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于1月22日开展了针对全县范围内的校外培训机构寒假专项治理行动。现将联合执法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阿克陶县艺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阿克陶县艺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24年经文旅局审批通过,原地址为:阿克陶县人民东路38院60号,该机构更正地址为:阿克陶县体育馆1楼,机构性质为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主营小学、初中、高中阶段艺术特长培训。通过检查发现,该机构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地址,营业执照与办学许可证书尚未办理完成(进行地址更正),且在新地址开设的机构未能办理完成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违规发布招生广告,视频监控设备未能及时规范安装。
执法人员已向其下发行政执法检查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于2025年2月7日前完成整改,经相关主管单位验收通过后再进行招生授课。
(左为执法人员检查艺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右为执法人员检查云点艺术培训机构)
二、阿克陶县指南针艺术培训中心
阿克陶县指南针艺术培训中心于2021年审批通过,地址:阿克陶县北大街29号商铺201室。属于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主营小学、初中、高中阶段艺术特长培训。通过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部分消防设备过期,消防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更换的问题;未按规定及时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更新机构教职工、参训学生等相关信息。
执法人员已向其下发行政执法检查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2025年2月7日前完成整改,经相关主管单位验收通过后再进行招生授课。
(左为执法人员检查指南针艺术培训机构,右为执法人员检查雪鹰艺术培训机构)
三、阿克陶县雪鹰艺术培训机构
阿克陶县雪鹰艺术培训中心于2024年7月经文旅局审批通过,地址:阿克陶县北大街38号楼1单元101室商铺。属于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主营儿童美术、硬笔书法美术基础等艺术特长培训。通过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消防制度不规范,消防通道标志方向不规范的问题。
执法人员已向其下发行政执法检查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2025年2月7日前完成整改,经相关主管单位验收通过后再进行招生授课。
四、阿克陶县云点艺术培训机构
阿克陶县云点艺术培训中心于2024年8月经文旅局审批通过,地址:阿克陶县幸福东路37院,位于新华书店二楼。属于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主营儿童美术、舞蹈、硬笔书法美术基础等艺术特长培训。执法人员通过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消防制度不规范,教职工不会操作消防设备等问题。
执法人员已向其下发行政执法检查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2025年2月7日前完成整改,经相关主管单位验收通过后再进行招生授课。
五、阿克陶县康体俱乐部
阿克陶县康体俱乐部于2024年8月经文旅局审批通过,地址:阿克陶县诚信街1院迪亚尔高层1号楼301室。属于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主营成年健身,儿童美术、舞蹈、音乐基础等艺术特长培训。执法人员通过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消防制度不规范,未按规定开展消防培训与演练,无消防演练记录;未按规定及时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更新机构教职工、参训学生等相关信息。
执法人员已向其下发行政执法检查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2025年2月7日前完成整改,经相关主管单位验收通过后再进行招生授课。
阿克陶县“双减”专班在此提醒广大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如确有校外培训需求,注意仔细选择合法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阿克陶县“双减”工作专班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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