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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关于车辆临界检验的公告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5-00338 主题分类
名        称 【交警提示】关于车辆临界检验的公告
主  题  词 车辆临界检验 成文日期 2025-03-17 17:04
文        号 〔〕号 发布日期 2025-03-17 17:04
发文单位 阿克陶县公安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公安

为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清理,着力消除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增强广大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现对阿克陶县临界检验车辆信息予以公告。请公告中涉及临界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于2025年3月31日前办理车辆检验业务。如驾驶逾期未检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如您已办理完检验业务请忽略此公告)

阿克陶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电话:0908-5721217

温馨提示: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64号令)第七十八条一项四款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第十二条一项七款之规定,一次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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