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证芯作废的公告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5-00777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5-05-14 19:39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5-14 19:39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公安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公安局 |
为进一步加强驾驶证证芯管理,防止假证等问题的发生,更好地营造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相关规定,以下驾驶人办理换证业务时未收回驾驶证证芯,现予以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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