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和殡仪馆乱收费问题监督举报公告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4-0147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09-02 | 发布日期 | 2024-09-02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民政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民政局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超常规纵深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和殡葬领域乱收费等重点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好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踊跃举报违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社会救助领域
1.“人情保”“关系保”:在低收入人口认定过程中,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受理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的工作人员和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利用职务之便,使不符合低收入人口认定条件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或特定关系人等违规纳入低收入人口保障范围、享受社会救助待遇。
2.“政策保”:县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为维护社会稳定或其他原因,将不符合低收入人口认定现行政策的下岗职工、失地农民、拆迁户、退伍军人、长期上访对象等特殊群体,违规纳入低收入人口范围。
3.“不作为”“慢作为”:村(社区)干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不将已去世人员及时(去世后三个月内)清退出保障范围的问题,户口迁至外县人员不及时停保问题,户口迁至本县其他村或出嫁后不重新审核问题,不及时(原则上需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最长不超过45个工作日)处理低保申请的问题。
4.“乱作为”:村(社区)干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有意将符合条件的群众不纳入低收入人口保障范围,或有意让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低保问题,社会救助工作中吃拿卡要、暗箱操作等问题。
(二)殡葬领域
1.重点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捆绑服务等乱收费;
2.未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未在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范治理围,限制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诱导丧属消费;
3.相纸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或采取附加费用等方式限制丧属自带文明丧葬用品;
4.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丧葬用品价格虚高;
5.虚开、伪造、买卖火化证明;
6.与殡葬服务中介勾连,垄断服务项目、欺行霸市,攫取高额利润;
7.指定殡葬用品供应商和服务提供方,进行利益输送;
8.与殡葬服务中介内外勾连,收受好处,违规牟利;
9.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
10.建造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11.违规出售农村公益性公墓或墓地(墓穴)。
二、举报方式
(一)来信举报地址:阿克陶县人民东路162号(阿克陶县民政局)。
(二)电话举报:0908-5725002(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30-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