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殡仪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表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5-02239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5-09-22 | 发布日期 | 2025-09-22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民政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民政局 |
| 阿克陶县殡仪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表 | |||||||
| 序号 | 服务项目 | 收费标准 | 计费单位 | 定价形式 | 收费依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 1 | 墓穴占地费(一号公墓) | 单穴250元/个 双穴300元/个 |
元/个 | 政府定价 | 新价非字[1999]22号 | 单穴在6平方米内,双穴在8平方米内,每超出1平方米加收100元。(含墓区公用设施及绿化、美化建设费用)。 | |
| 2 | 墓穴占地费(二号公墓) | 单穴200元/个 双穴250元/个 |
元/个 | 政府定价 | 新价非字[1999]22号 | 单穴在6平方米内,双穴在8平方米内,每超出1平方米加收100元。(含墓区公用设施及绿化、美化建设费用)。 | |
| 3 | 修建坟墓(二号公墓) | 1350元/一座 | 元/座 | 政府定价 | 新价非字[1999]22号;陶发改字[2017]404号 | 墓穴在3.35平方米;成本+成本30%+单穴占地费 | |
| 4 | 遗体火化 | 平板炉180元/具;拣灰炉450元\具 | 元/具 | 政府指导价 | 新发改收费[2025]363号 | 用火化炉对遗体、遗骸或残肢等进行焚化,包含火化垫、包装。 | 平板炉收费标准不超过180元/具;拣灰炉收费标准不超过450元\具。 |
| 5 | 骨灰寄存 | 8元/盒·月 | 元/盒·月 | 政府指导价 | 新发改收费[2025]363号 | 约定期限存放骨灰,包括代办寄存手续费、骨灰寄存费。 | 8元/盒·月,不超过(含)15天按半月计算,超过15天不超过(含)一个月按照一个月收取。 |
| 6 | 遗体清洗 | 260元/具 | 元/具 | 政府指导价 | 新发改收费[2025]363号 | 按民族习俗将遗体进行清洁卫生处理,将遗体进行包裹等,包含清洗用品和白布。 | 不超过260元/具。 |
| 7 | 墓穴挖坑 | 360元/具 | 元/具 | 政府指导价 | 新发改收费[2025]363号 | 根据墓穴规格、尺寸进行挖掘。 | 基准价360元/具,可根据岩土、环境条件,季节差异等因素不超过30%上浮,下浮不限。公墓整体出售时不得重复收取墓穴挖坑费。 |
| 8 | 中礼厅租用 | 180元/场次 | 元/场次 | 政府定价 | 克计价字[2006]229号 | 分别包含吊嘻、音响、盆景、礼官花丛等设施。冬天加收取暖费20元。 | |
| 9 | 花篮室内租用 | 20元/场次 | 元/场次 | 政府定价 | 克计价字[2006]229号 | ||
| 备注:1.少数民族公墓对2周岁以下(含2周岁未足月婴儿遗体)遗体免收挖坑费。 2.建国前老干部(以1949年9月30日以前为限)、烈士、新疆户籍特殊困难群体骨灰实行免费寄存。 3.遗体火化费:腐败、传染病遗体加收25%;尸骨按50%收费;14岁以下(含14岁)儿童遗体按50%收费;周岁以内婴儿遗体按20%收费。 4.其他享受民政部门殡仪基本服务收费减免及补偿办法,按民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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