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黄金投资领域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提示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6-00145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非法金融风险提示 | 成文日期 | 2026-01-16 12:39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6-01-16 12:46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财政局 |
近期,受黄金市场投资热潮影响,不法黄金珠宝门店及其关联公司假借“黄金托管”“租赁返利”“虚拟黄金投资”“远期合约交付”等形式开展非法经营活动,实质上已脱离合规的黄金销售业务范畴,可能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为有效防范相关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现作出如下风险提示:
一、常见黄金投资风险
(一)违规“黄金托管”陷阱
不法黄金珠宝门店以“存金生息”“保本炒金”等话术吸引投资者,鼓励其在购买黄金后不提取实物,转而签订所谓的“托管”“代管”协议,并承诺返还高额收益。这类门店通常不具备合法的黄金资产管理资质,实质是违规开展非法金融活动。一旦资金周转失灵或门店跑路,投资者可能面临本金与利息均无法收回的局面。
(二)“租赁返利”骗局
该模式中,商家诱导投资者将已购买的黄金“租赁”给关联公司,并承诺定期获取固定回报。然而,此类“租赁”往往没有真实底层资产与业务支撑,纯粹依靠不断吸引新资金来支付前期客户的“收益”,具备典型的“庞氏骗局”特征。一旦新增资金不足,骗局便会崩盘,投资者难以追回损失。
(三)虚假黄金交易平台诈骗
不法分子通过设立虚假线上黄金交易平台、伪造黄金理财产品,以“高回报、稳赚不赔”诱导投资者投入资金。其交易数据普遍为后台操控,制造虚假盈利,诱导追加投资,最终在敛足资金后关闭平台、卷款消失。由于平台本身不具合规性,信息全盘造假,投资者往往投诉无门、维权困难。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一是投资黄金请认准持牌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各类黄金珠宝公司不具备黄金资产管理业务资质,不能发起设立黄金资产管理产品。
二是警惕非法集资高利诱惑。普通黄金珠宝店及关联公司开展的黄金托管等投资经营,已超出普通的商业行为,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如发现非法集资线索,请及时拨打以下电话或扫描小程序二维码举报。
阿克陶县金融监管支局:0908-5726675
阿克陶县财政局:0908-5722325
阿克陶县公安局:0908-5750110

“非法集资举报平台”小程序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