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关于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及举报途径的公告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6-01942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成文日期 | 2026-09-22 19:53 |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6-09-22 19:56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财政局 |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法集资行政处罚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函》的要求,现将阿克陶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及线索举报途径明确并公告如下:
阿克陶县财政局为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的防范、监测、预警、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工作职责。
为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切实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社会公众如发现辖区内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可通过我区官方途径举报,也可直接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实地举报。现将阿克陶县非法集资线索举报途径公示如下:
阿克陶县金融监管支局:0908-5726675;
阿克陶县财政局:0908-5722325;
阿克陶县公安局:0908-57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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