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告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5-02771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工资保证金 | 成文日期 | 2025-12-25 13:32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5-12-26 13:30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人社规〔2022〕3号)文件规定,拟退还以下工程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拟退还新疆诚鑫路桥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022MA775WDC1C)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对其承包2024年阿克陶县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区域试验站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返还缴纳的19117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拟退还喀什大地实业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01230007910W)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对其承包阿克陶县克孜勒陶镇、阿克达拉牧场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返还缴纳的341787.78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时间:自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24日,共30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反映问题,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0908-5720480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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