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告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5-02707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成文日期 | 2025-12-11 18:55 |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5-12-12 18:54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人社规〔2022〕3号)文件规定,拟退还以下工程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拟退还阿克陶县坤元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022MA78P6XE4H)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对其承包阿克陶镇北京北路社区职工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返还缴纳的4275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拟退还阿克陶县坤元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022MA78P6XE4H)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对其承包克州阿克陶县白山湖公园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EPC),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返还缴纳的268784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拟退还阿克陶县坤元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022MA78P6XE4H)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对其承包阿克陶县汉代古城旅游建设项目(EPC),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返还缴纳的243452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拟退还阿克陶县坤元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022MA78P6XE4H)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对其承包克州阿克陶县汉代古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阿克陶县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附属用房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返还缴纳的62807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拟退还阿克陶县坤元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022MA78P6XE4H)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对其承包克州阿克陶县奥依塔克冰川公园景区亚曼达拉河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徒步道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返还缴纳的117690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时间:自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1月10日,共30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反映问题,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0908-5720480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