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告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6-00279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工资保证金 | 成文日期 | 2026-01-23 18:59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6-01-23 18:59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人社规〔2022〕3号)文件规定,拟退还以下工程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拟退还新疆金域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02231344370XQ)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对其承包2022年阿克陶县林果提质增效示范工程采购项目(一包)(二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返还缴纳的20070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拟退还阿克陶县坤元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022MA78P6XE4H)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对其承包塔尔乡巴格艾格孜村民宿改造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返还缴纳的27531.3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时间:自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1日,共30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反映问题,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0908-5720480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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