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告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6-01517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成文日期 |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6-07-17 12:46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人社规〔2022〕3号)文件规定,拟退还以下工程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拟退还新疆后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4MAD02FW57Q)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对其承包阿克陶县塔尔乡巴格村、库祖村道路提升改造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返还缴纳的95183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拟退还新疆华瑞亿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6MA77HTPN5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对其承包2025年安装类零星工程,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返还缴纳的108000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时间:自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8月15日,共30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反映问题,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0908-5720480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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